【新唐人2019年02月18日訊】1月7號,四川省巴中市的9名法輪功學員,被巴州區法院非法判刑,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被判冤獄的學員中,有6人是70歲以上的老人,年齡最大的89歲。
這些耄耋老人分別被判刑5年到2年半不等,還被勒索罰金數千元、上萬元。
據了解,這些學員都是2017年12月,在四川省公安廳一名副廳長的策劃下,被警察從家裡綁架的。這名公安廳長的命令是,先抓人,再抄家找證據。
據報導,非法庭審時,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在兒子的攙扶下走上法庭,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修煉法輪功如何有利身心健康,感動了包括審判長在內的在場人士。
當時一名旁聽者說,除了那些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編輯/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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