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我控告江澤民那天,國保搬沙發在我家門口睡覺了,十五年來,國保換了幾茬,和國保兄弟們打交道,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就衝著這個執法記錄儀說
過去一到節假日、開會等敏感日子,他們就搞個麵包車在我家小區外或樓下駐紮了,有時晚上睡在車裡,很辛苦;原來還在對面租房子監控我。
現在到處都布滿了攝像頭:樓單元的門、家門口、電梯及地下車庫。他們根本不用寸步不離地貼身監控,電話肯定是被監聽了,包括微信及一些通訊軟件。出門火車票、汽車票實名,航班他也會知道。
那次BBC採訪,記者到家不到十分鐘,樓下就圍了三十多口子,動作非常快,你平時看不到他們的。
現在「大數據」人臉識別,甚至連採血基因都用上了,所以你防不勝防。他們幾乎知道我所有的信息。
開始我不配合國保,後來有了家,如果不配合,就會增加生活成本,老婆孩子會被騷擾,我的工作受影響。所以現在我們形成了一種溝通模式,不許他們進小區門口,我和他電話溝通,約到飯店或茶館、居委會見面。
「709」出來以後,他們每次都拿執法記錄儀給我錄像。開始我不接受,但現在我讓他錄!你把它錄下更好,也讓他們背後更多的警察、國保、領導,都有機會看到真實情況,我就衝執法記錄儀說!把這個歷史記錄下來,何樂而不為。
如果《人民日報》、新華社採訪我 我何必還翻牆
國保約談,一般是希望我不要用社交媒體發信息,不接受採訪,不關注敏感公共事件等等。我接受採訪或發表的文章,他們有時會打印出來問我。
我首先感謝他們的忠告、關心。但我告訴他們:發表文章、代理案件及接受採訪,都是憲法賦予我的言論自由。
他們說:謝律師你有什麼意見可以和我們說,可以給你反映渠道。
我就說,我樂不得國內媒體採訪我啊,如果《人民日報》、新華社採訪我,我何必還費勁翻牆!但它們害怕,不讓我說話,它從不報導真實與客觀,它不是媒體。
官媒是宣傳機器,是它們的喉舌,全是謊言嘛,假大空,目的就是掩蓋罪惡、掩蓋真相。
凡是真實客觀中立的媒體,包括美國、歐洲、日本的媒體,還有大紀元等,都被它說成反華勢力或西方的反華勢力。哪有反華勢力?其實都是所謂鬥爭哲學、仇恨意識搞出來的陰謀論,是它對西方、對正常國家的妖魔化。
一個武裝到牙齒的國家,老百姓進個地鐵都要安檢幾回,怕什麼?還不是怕老百姓看清真相,怕我接受採訪揭露它!
說我不愛國?愛國就是要批評政府,要鞭撻假惡丑,弘揚真善美,要揭露罪惡,不只是我,每個人都有責任啊。
寫文章接受採訪,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權利,是千千萬萬、我們的子孫後代的基本權利,也包括國保的權利。所以每次他們提出非法要求,我都給駁回去。
我相信仁者無憂
開始國保冠冕堂皇,自認為是在維護社會秩序,後來沒有底氣,就打出感情牌,打出家庭牌,讓我為家庭、職業考慮,甚至會拿妻兒威脅我,說你看你的孩子在這裡上學,你住這裡,我們完全可以把你們挖出去!如果和他們合作,表現好,要什麼有什麼,否則影響我的律師執業,將來孩子也許難以通過政審,影響就業、上學。這種威脅,有時赤裸裸,有時是暗示。
有人替我擔心,我這樣堅持對我的家庭和個人會不會有風險?從根子上,我相信仁者無憂。
首先,我與人為善,出發點是為國家、社會,也為了我自己及每一個同胞,包括那些正在為禍作惡者。
我對那些所謂「對立面」——既得利益集團或違法分子、邪惡分子,我對他們都是有好處的。我寫辯護詞都是苦口婆心,循循善誘,不僅站在當事人立場上,我也站在對方及法官的立場上。一般我也不會控告他們,不會投訴,我儘量做到仁至義盡。
那些施害者本身就是受害者,他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而且是最終的受害者。一時或許能掩蓋罪惡,但是長遠講,他們對自己和子孫後代是不負責任。
忠言逆耳,良藥苦口。周永康作惡違法犯罪的時候,如果身邊朋友、下屬同僚、親人,告誡他、警示他,對他肯定是好事,他可能不會到這個萬劫不復的地步吧。假如人生可以再來,我相信周永康他一百個不想這樣,他願意殺人嗎?他願意無惡不作嗎?我不相信正常人願意。
我對他們勸善,今天你幡然悔悟,停止作惡,不為遲晚,尤其血債幫,可以將功補過。如果不住手,禍患會越來越大,最後覆水難收,必食惡果!
另外,我要求自己有理有據,我立身處世,堅持三個原則:依法、客觀、獨立,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可能改變我的立場。
領導讓你去違法,你能不能弱弱地問一句:局長,這麼做合不合適呀?
我告訴國保,你們監控的對象,不過是冤屈不平的揭露者、舉報者與抗爭者,或者為社會公正呼籲的正義之士,他們爭取公民尊嚴與權利的努力,不也是你們的福祉嗎?他們的尊嚴不就是你們的尊嚴?我們每一個公民的尊嚴,不就是這個國家、民族的尊嚴?
我說,當法院院長讓你判冤案,公安局長讓你參與強拆,讓你去抓法輪功、抓訪民,你也許改變不了他,那你能不能弱弱問一句:局長,這麼做合不合適?法律上有沒有依據?
一個盜賊偷東西時,你只要喊一聲,他可能馬上就住手了。是你喊一聲有力量嗎?你也沒有抓他的手啊,但他內心是脆弱膽怯的,假如有十個人喊,他就不敢動手,作賊心虛啊。
這樣做不僅對你自己負責,對社會國家負責,也是對領導負責,你是為他好!領導執意去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你把這記錄下來,將來追究法律責任、歷史責任、政治責任的時候,你至少能保護好自己,你留下了歷史的證據:當時是誰誰哪個領導讓我做的,而且我也儘我所能去抵抗了。
歷史的債務只能自己承擔,作為與不作為是不一樣的,弱弱地抵抗一下,你就可以力所能及做到問心無愧。
這是兩種意志的較量,是和平民主與暴力專制、自由公民與特權的較量。如果每個警察、法官、檢察官,每一社會角色都這樣做,那力量無比巨大,惡的怎麼可能行得通?
我相信心念造物,從一點一滴去改變,通過改變自己的人性,去改變社會,改變我們的環境,所有我們付出的努力都不會白費。
我和國保談股市
警察整體是被深度洗腦的,開始他們頤指氣使,要教育我、轉化我。中國怎麼好啦,中國人怎麼過上好日子啦,對政府對趙家要怎麼樣歌功頌德,或是哪個國家沒有腐敗、哪個國家沒有問題等等,都是那種沒有邏輯的話語。
我面對的是人,我要為他們著想,我見他們也是要讓他們交差,幫他們完成任務。但我反客為主,每一次我都力爭給他們講一講真相,講是非善惡,講歷史,講現實。
而且我站在國保的角度,學會理解他們的難處,都不容易,不得不吃這碗飯養家餬口。
實際上國保最早接觸真相,他們是最早翻牆的一部分人,要了解跟蹤工作對象嘛,就必須翻牆,翻牆後他就看到了很多東西,這個體制造成的多少罪惡,外面世界到底是什麼樣,他們很清楚,但是他們不說,揣著明白裝糊塗。
還有一部分被深度洗腦的,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渾渾噩噩的,只知道利益,只知道混差事,是非不分,黑白顛倒,但這部分人也容易被改變。
我說:我是奴,你們也是奴,你們是「趙家」用來管奴隸的奴隸。你們也無法保障你們自身及家人的安危,也沒有尊嚴與權利。專制體制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
我經常和他們講槍口抬高一寸的故事,告訴他們不要抓法輪功,我講我的辯護觀點:九九年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不是國家的意志,不是法律的意志,是個別人的意志。我說法輪功這些人都是最好的人。我舉了很多例子,讓他們去觀察;國保裡也有信佛的,我就講佛家的慈悲啊什麼的。
我和國保談股市,勸他們不要買股票。股市完全是「趙家」權力集團在分錢分贓,老百姓很難賺到錢的。還有很多畸形的經濟現象,被它們歪曲的歷史,每次我也都藉機給國保講。
如果中國社會轉型成功 國保警察的待遇要比現在好
我告訴國保,在正常文明的法制社會當警察,要比你們現在輕鬆得多。如果中國社會轉型成功,你們待遇比現在好多了,工作時間會大大降低,休假、安全、職業尊嚴都有保障。
我同情國保,你們很悲催啊。警察本應該是高尚榮光的一個職業,但在中國,你們身背罵名。國保是公然違法的一個職業,絕大部分工作都是違法的,是框外的。你們是給「趙家」扛私活,維護的是它們的穩定,不是為了國家和人民,所以受累不討好。
我引導他們思考:是誰讓警察背黑鍋?是誰製造官民矛盾?是誰讓社會如此緊張? 是誰攫取權力實現個人野心,搞鬥爭哲學,把人與人對立起來?我希望他們看清楚這些既得利益集團的違法分子,他們不代表國家,不代表法律,不代表大多數華夏兒女。
如果大家都認識到:是它造成了這麼多處天災人禍,那麼我們人人不都應該拋棄它嗎?!
我讓他們理解,我批評政府對他們國保都是有好處的。
開始他們不以為然,後來越來越接受我的觀點,也願意聽我說話,態度有時還畢恭畢敬的。凡是和我在一起的國保,後來都有改變,後來也就不得不換人了,我感到現在他們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作者簡介
謝燕益,中國人權律師。
2003年,發起憲政第一訴,起訴江澤民違反憲法繼續擔任國家軍委主席。
2015年,調查「慶安槍殺案」, 後與眾多律師舉報警察涉嫌故意殺人,這成為「709」事件的導火索。7月被抓捕,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553天後出獄。
2017年,代理加拿大公民孫茜的法輪功信仰案。
2018年11月,被註銷律師執業證。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