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中共判加拿大人死刑 能換回孟晚舟嗎?

【新唐人2019年01月17日訊】【熱點互動】中共判加拿大人死刑 能換回孟晚舟嗎?

主持人:觀眾朋友好,歡迎收看這期的《熱點互動》直播節目,今天是1月16日星期三。

加拿大人謝倫伯格涉嫌販毒案,近日被重審,並被迅速判處死刑,成為國際輿論焦點。有不少法律專家質疑,這個判決過程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與此同時,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孟晚舟被捕後首次露面,聲稱華為不會向中共政府提供顧客的機密信息。

那麼,中共判謝倫伯格死刑,是否是施壓加拿大的又一籌碼?任正非為何要在此時打破沉默?今晚我們請來兩位嘉賓就這些事件做一些解讀和分析,一位是在現場的時事評論員唐靖遠先生,唐靖遠先生您好。

唐靖遠: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好的,還有一位是通過Skype和我們連線的紐約大學訪問學者滕彪律師,滕彪律師您好。

滕彪:主持人好,觀眾朋友好。

主持人:好,謝謝二位,在節目的開始,我們先來看一個背景短片。

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2014年被捕,2018年11月大連中院一審判其15年監禁。謝倫伯格不服,提起上訴。重審被改判死刑。

多個人權組織和法律專家質疑,中共對本案做出一系列罕見安排,是一起政治審判。

罕見之一,在中國2017年的刑事上訴中,只有大約2%的案件被發回重審。但自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12月初被加拿大拘押後,謝倫伯格案12月29日被發回重審。重審,為加重刑罰打開大門。因為根據中共刑法,上訴法院不能加刑;但如果發回重審,一審法院有可能加重刑罰。

不過,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張冬碩質疑,本案證據不充分,並且檢方沒有補充新的犯罪事實,一審法院沒有理由加重原判,改判死刑。

罕見之二,大連中院在16天內迅速開庭重審,並罕見地當庭宣判死刑,而不是常見的擇期宣判。外界質疑,這是趕在1月29日引渡孟晚舟的期限前向加拿大施壓。

中國問題專家畢曉普批評這是「行刑外交」,「干預加拿大的司法程式,威脅加拿大釋放孟晚舟。」

加拿大總理 杜魯道:「中方選擇,開始在涉及加拿大公民的案件中,武斷地適用死刑。作為加拿大政府,我們感到極為關注。所有我們的國際朋友和盟國都應(關注)。」

主持人:好的,觀眾朋友,歡迎您在節目當中和我們互動,您可以發手機短訊,或者在YouTube上觀看直播,或者打電話。

滕彪律師,我想第一個問題先問一問您,因為這個案件出來以後,這個判決出來以後,不少法律專家都提出了一些疑點,甚至質疑這個判決過程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包括在中國的賀衛方、包括莫少平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們也都提出了不少質疑。在您看來,您對這個案件的過程還有宣判的結果,您有什麼樣的觀察和看法呢?

滕彪:除了剛才提到的時間點,還有一些很不尋常的地方,這裡有兩點需要指出,一個就是辯護律師在這個案件裡面做的是無罪辯護,我不知道一審的辯護律師、在原審的辯護律師是不是同一個?我想可能是同一個,那樣的話,在原來的一審和現在的一審都是做無罪辯護。

我在中國做律師的經驗,如果控方有非常強有力的證據,而且程序上沒有什麼問題的話,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是沒什麼用的,或者不應該採取這種策略的。所以這個案件一定存在很大的證據上的問題,和程序上的問題,就證據不足以判定他有罪,何況死刑。

第二點,「上訴不加刑」是中國刑事訴訟法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它只有一種例外,就是在重審的時候,檢察院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並且做了補充起訴。而這個案件發現新的東西並不是新的犯罪事實,所以有點濫用刑事訴訟法的237條,用這個來為加刑打開大門,從15年變成死刑立即執行。所以說它是政治審判,把司法作為一種政治籌碼是完全說的過去的。而且中國過去把一些重大的案件、把一些熱點案件當作政治籌碼也是屢屢發生的。

主持人:好,謝謝。唐靖遠先生也請您分析一下,因為不少媒體在報導這個案件的時候也提到了,列出了諸多的疑點,這方面您有什麼樣的觀察和補充呢?

唐靖遠:我覺得最主要有三個地方其實是比較不尋常的,第一個是再一次重審之後,它把謝倫伯格從一個從犯重新界定為主犯,這個對主犯的認定我覺得存在一個問題。因為我們從大連中院自己公布的官方通報,判決的通報裡來看,這個毒品案的賣方,毒品的提供者是兩個中國人,一個姓周、一個姓簡,跟謝倫伯格其實沒有關係;買方是凱姆史蒂芬這樣一個外國人,而凱姆史蒂芬現在沒有被抓捕,沒有在案的。

整個犯毒的過程是由凱姆史蒂芬來組織來策劃,買家是他自己,賣方是這兩個中國人,中間毒品從廣東運輸到大連,這是第一段路程。第二段路程是計劃從大連走私到澳大利亞去,是這樣一個過程。其實謝倫伯格真正參與的是被指的是在第二個階段,就是從大連到走私出海關到澳大利亞的這個過程之中去。

在整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就像剛才說的,他既不是買家,他也不是賣家,他只是聽從凱姆史蒂芬的指令,把毒品和相關的,因為他要儲存,跟倉庫去聯繫,把它偽裝到汽車的輪胎裡面,他只是做這些事情。所以我覺得從官方自己公布的這些材料來看,他其實只不過就是相當於凱姆史蒂芬的一個跑腿的,相當於一個馬仔,也就是他事實上起到的只是一個從犯的作用,現在把他定義成為一個主犯,我覺得明顯是一種證據不足。

第二個,他本身的罪名,指控他的罪名是叫做毒品走私罪。而毒品走私罪,其實按照中共自己的刑法規定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毒品輸入、一種是毒品輸出。輸入的意思就是從外國,走私嘛,就是國與國之間的走私,毒品輸入是從外國輸入到國內;輸出就是反過來,由國內輸出到國外。所以謝倫伯格其實是屬於第二種情況。

那麼中共自己的刑罰是有明確規定的,這兩種行為,因為任何一個國家法律都是以優先保護本國公民的權益為重點,所以在對待毒品輸入和輸出這個罪名的上面,刑法是明確有規定,是二者要區別對待,就是毒品輸入的危害本國國民的這種行為要重判;而毒品輸出的這種要予以區別對待,相對來說就是應該要從輕處理。那麼從這個角度上講,謝倫伯格其實是屬於輸出的,是應該屬於從輕的這種情況。

但是我們看到在改判的時候,把他頂格,判決的直接是死刑,立即執行。那你一個輸出的都是以死刑來進行判決;輸入的,毫無疑問,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活路了。它這種判決的本身其實是違背了這個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個,我覺得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就是涉及到,它這個毒品走私罪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毒品走私的犯罪,既遂和未遂之間有區別。既遂和未遂的區別是什麼呢?就是在於你這個毒品有沒有通過國境線。不管你是輸入還是輸出,只要你跨越了國境線,你這個犯罪行為就可以被視為是「犯罪既遂」;但是如果你沒有跨越國境線,因為他指控的罪名就是走私,如果你還沒有出國境線,或者還沒有進入國境線,那麼這個犯罪行為就已經被終止掉了,其實可以視為「犯罪未遂」。

我覺得從官方的通報裡面看,謝倫伯格他的所有這些操作,就是參與運輸毒品的這個動作,都是在大連完成的,而且毒品還沒有出大連就已經被終止了。所以我覺得他應該是屬於「犯罪未遂」這樣一個狀態。官方直接說他是犯罪已遂、既遂,我覺得其實就是不符合事實的,我覺得應該是這樣。

主持人:是,所以從二位的分析來看,判死刑讓人覺得非常非常的嚴厲。我想問一下滕彪先生,外界普遍認為這個案子其實是中共用來施壓加拿大的,那麼這個是針對孟晚舟案來施壓加拿大的一個最新的籌碼。那一個,您是否同意這樣的看法?另外一個,您能不能分析一下中共它為什麼能夠通過這樣的事情來施壓加拿大呢?

滕彪:對,一個就是在孟晚舟被加拿大逮捕之後,中國方面很快的就逮捕了加拿大的一個前外交官,還有另外一個加拿大公民、是教師。這個時間點是非常非常明顯的,就是用這個,你抓我一個、我抓你兩個,後來有統計,現在在中共手裡被關押的有十幾個加拿大公民。這是一個明顯的報復。

從中國這樣一個專制體制來講,它也很難去理解西方的司法獨立。因為孟晚舟這樣的案件一旦到了法官手裡,那實際上其他的無論是總理也好,或者是媒體也好,想要影響這個法官判案的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是影響不了的,即使他們想要去影響,這個法官也是不會去聽的。而中國因為它自己沒有司法獨立,它也無法去理解西方國家司法獨立的邏輯,和他的嚴格、被尊重的程度。這是一點。

另外一點就是,在過去有很多案件,無論是國內自己的案件,比如說一些高級官員的案件、一些特大的死刑案件,還是涉外的一些案件,那它都是經常被用來作為一種政治籌碼。那在中國這樣一個體制下,它想要去干涉司法結果是非常容易的。或者說也不叫干涉,因為法院就是它的專政工具的一部分。有的時候甚至不需要政法委,或者書記,或者中央部門去下一個命令,或者是有一個什麼指示,他們都是一家的。

所以在謝倫伯格這個案件裡面,我覺得說中共是用這個作為談判的籌碼是沒問題的,只是看下一步的發展,就是這個死刑能不能改成死緩,或者更輕,或者是要執行等等,這個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就看接下來如何去談判、如何去斡旋,以及其它的相關事態,比如說孟晚舟她有沒有被引渡到美國。所以都是跟這些有關係的。

主持人:唐先生您怎麼看?

唐靖遠:好的,我覺得有兩點可以補充一下。第一個就是從這個時間的脈絡上面來講,就是我們看謝倫伯格這個案子其實是去年的11月20日就已經判了的。當時第一,官方沒有公開審理;第二,媒體也沒有做任何的報導,其實就是幾乎是沒有人知道的。但是在12月1日,就是10天之後,12月1日發生了孟晚舟被加拿大扣留這個事情,面臨著被引渡,然後這個事情迅速就是中加之間的關係升溫。

然後我們看到在12月,也就是12月10日的時候,10天之後,中共的黨媒,官方媒體就發出了這個文章,而且是一連寫了2篇文章,就非常嚴厲的,他們很高調的表態就是說要對加拿大採取非常嚴厲的報復。這個話說了之後,在12月26日,遼寧的高院馬上就發出這個通告,意思就是說有一個外籍男子涉及毒品的案子將要發回重審。然後你都可以看到它……。

主持人:媒體高調的把這個報出來了。

唐靖遠:對,媒體報出來之後,而且還有一點就是,當時大連本地的一個官方媒體叫做天健網的,它是大連廣播電台旗下的一個網站。這個天健網馬上也就很配合的出來了一篇報導,明確的指明這個所謂的外籍男子就是一個加拿大人,而且他是涉嫌到數量非常大的毒品走私案,他可能面臨著很重很重很重,用了三個重,就是嚴重,就是這樣的,因為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嘛!就是用這樣的詞來暗示這個事情可能會……。

其實我們就是可以看到整個這個過程之中,官方的輿論始終在起著一個明顯的這個引導的作用,就是迅速的在一個很短的時間之內,把這個本來其實都沒有人知道的一件事情一下子就炒得成了一個國際上都關注的一個焦點。那麼這個裡面就很明顯的是有一個政治操作的這個動機在裡面。

第二點就是,我覺得它在時間上,因為我們看到謝倫伯格這個案子,其實他從被抓一直到他被判刑已經經歷長達4年時間,也就是說他實質上已經被扣押4年了。在這4年的時間之內,檢方都沒有提出他的什麼有新的犯罪事實、有新的罪行,都完全沒有任何的動作。在孟晚舟這個事情一出來以後,才僅僅不到1個月的時間,遼寧高院馬上就表示說我們收到檢方有新的線索發現,所以我們需要發回重審。就是剛才這個短片介紹的。

主持人:好像12月29日才發回重審。

唐靖遠:對,就是說還不到1個月的時間嘛。然後發回重審以後,就是整個的從遼寧中院再次進行一審,就是再次重審,整個從審理到直接判決死刑這個過程全部走完,其實總共只花了15天的時間。就這個速度和這個效率可以說是空前的,從來沒有過的。

而且剛才那個介紹短片也提到一點,就說他的辯護律師提到一個很顯著的,就說這次這個死刑宣判是當庭宣布的。因為按照過去的慣例,一般來說,判死刑嘛都是較慎重的,都是要通過合議庭啊,一般要幾天之後。

為什麼這次,整個這個事情事態顯現出來就是,中共整個官方它是有一種比較強烈的緊迫感,就是它們明顯是在趕一個時間。那麼這個時間我覺得應該就和孟晚舟的引渡期限是有關係的。因為從時間上計算我們可以看到,就是孟晚舟的這個引渡最後的截止日期是在1月29日。

主持人:這是美國提出引渡的截止日期。

唐靖遠:對,截止日期是在1月29日。那麼我們看到遼寧中院對他的死刑判決之後,按照正常情況,他應該是有10天的上訴期。一旦進入上訴期以後,那麼在5天之內,就是遼寧省高院必須要給出一個回覆。這個15天的上訴期一過,如果說這個回覆還是維持原判,就是謝倫伯格這個死刑判決就會直接進入到最後一道程序,就是進入到最高法。因為中共現在的規定是,死刑的核准是要由最高法來決定的。

那麼這個一旦進入到最高法這個環節以後,按照法律的規定,它是沒有期限限制的。就可以一天之內符合你,也可以拖上10年不符合,都有可能。就是法律上沒有明文的規定必須在多長的時間來核准。

那麼這樣一來,我覺得它實質上就造成了一種態勢,就是說它用最短的時間迅速的走完了整個死刑判決的流程,並且把這個最終的裁決權送到最高法的手上,就相當於起到一個作用,就把那個刀都架到了謝倫伯格的脖子上一樣,而且是趕在孟晚舟被引渡的最後,就是美國提出引渡的最後期限之前,把這個刀架在謝倫伯格的脖子上。那麼我覺得它其實想要起到一個作用就是最大限度的施加壓力,我覺得是這樣。

主持人:那這個壓力您指的是說讓美國不提出這個引渡申請,還是讓加拿大不批准這個引渡呢?

唐靖遠:我覺得可能兩方面都有,但是從現在各方面的跡象顯示出來,我覺得中共這方它們應該是對就是說美國放棄引渡這種希望並不太大,所以它們轉而是把這個壓力都集中施加在加拿大的身上,可能是想造成一種讓加拿大在強大的壓力之下拒絕引渡。

這樣的話,它們可以通過就是反覆的這個上訴,因為我們都知道在加拿大凡是這種涉及到引渡和拒絕引渡以後,它的這個上訴的來回的這種司法過程是可以拖得很長的,拖上幾年都不奇怪。在這麼漫長的司法訴訟程序之中慢慢拖下去,首先可以保證孟晚舟不至於落到美國人的手裡,很多的什麼祕密也好,只要孟晚舟不接受審判、不被定罪,很多事情就覺得可能有轉圜的餘地。我覺得這可能是他們最主要的目的。

主持人:滕彪先生,照二位剛才的分析,這是政治操縱或者行政干預司法的舉動。給國際社會到底釋放出什麼信息,或者國際社會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如何反應,真能達到換回孟晚舟或者不被引渡的目的嗎?

滕彪:無論是美國還是加拿大要不要把孟晚舟逮捕或者引渡、或者是將來定罪,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按照剛才所說司法獨立,當然我並不是說外交或者政治的因素沒有任何一點影響;只是到了司法程序之後,就要看法律的具體規定、要看證據。我們也看到在孟晚舟被逮捕之後,又有更多華為不但和伊朗、和敘利亞的關係,就是越來越明確、強有力的證據出現,這對孟晚舟非常不利。所以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

另外,非常明顯中共用加拿大公民作人質,這在孟晚舟被抓之後馬上就被報導出來,而這一次更加引起全球強烈的關注和強烈的不滿。像我們剛才分析的,它就是把這個案件、把死刑作為政治籌碼、作為外交工具。所以有人說這是一種人質外交或者行刑外交,把中共這樣一種非常荒謬的政治體制、專制獨裁的做法,和現代西方法治、文明完全背離的做法又暴露於全世界,對於認清中共醜惡、邪惡的面目應該說是又起到推動的作用,會有更多的人、更多的國家、外交官、學者認識到中國這樣一種體制。所以有人說,包括我本人都說,這已經是一種國家恐怖主義。

在國際上是不能和恐怖分子、恐怖組織去談判的,所以我覺得加拿大、美國應該不會放棄基本原則去和這樣一個政權進行交換人質的談判;拿孟晚舟去換被判死刑的謝倫伯格,我覺得這種可能性是非常低的。

主持人:所以可能效果還適得其反?

滕彪:很有可能!

主持人:現在線上有一位觀眾,我們很快接一下,是加州何先生的電話,何先生您好。

加州何先生:孟晚舟這個案件在加拿大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規定,不可能跟中國人質交換。這是一個。另外一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滕律師,美國如果堅持要引渡,加拿大有沒有理由不給引渡?謝謝。

主持人:好的,滕律師,請您很快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好嗎?

滕彪:這就要既違反美國的法律又違反加拿大的法律。從之前聽證會暴露出來的一些情況看,我覺得是符合引渡的條件,但是因為我不是法官,沒有看到所有的材料;我也不是加拿大法律的專家,所以還是要看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尤其是加拿大關於是否要引渡的法律,如果符合的話那就會。

主持人:好的,謝謝滕彪律師。唐靖遠先生,剛才滕彪律師談到,這個事情反而可能會起到相反的效果,您有什麼要補充可以點評一下。然後我就想問一下任正非的露面,剛才我們在開頭也說了,這是另外一件同一時間發生的事情,您對他這個做法起到的效果能不能很快補充幾句?

唐靖遠:我覺得中共這種做法,尤其是對現在中美正在談判的貿易會帶來直接的影響。雖然死刑判決這件事情是衝著加拿大來的,但是我們知道其實美國一直都在高度關注。一週前,中美之間剛剛才結束的貿易談判,美方發出的聲明裡面特意提到非常關鍵的內容:雙方一旦達成協議,此協議能不能得到全面落實以及有效監督和執行。這是美方最為關切的問題。

這個問題從雙方的聲明來看,我們覺得並沒有能夠達成共識,那麼就會直接帶來一個結果;中共對於謝倫伯格案的政治審判可以說會直接影響、衝擊到中共整個司法體系的信譽。因為美國人很自然就會想到,如果我即使跟你達成了協議,甚至我們看到中共已經立法保護知識產權,很多條,也可以寫得很詳細,但是具體執行的時候是怎麼執行?卻是讓美國這邊一直都抱有非常大的疑慮。這一次的判決我覺得正好是證實了這個疑慮。

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像之前的晉華公司,晉華公司本來是被告,美方的美光公司先起訴它侵犯美光的知識產權、偷竊美光的核心技術,結果晉華反過來在中國的地盤、在福建起訴美光公司壟斷,也起訴它侵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地方法院當然就判決晉華公司勝訴,等於直接下達禁售令把美光公司排擠出大陸市場。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美國的公司會發現自己面臨一個困境,不管中共的法律制定了多少條,一旦真正在中共的體制框架內尋求司法方式解決問題的時候,就會發現真正面臨的訴訟對手並不是中國公司,而是中共政府,只要官司一打起來,美國公司就會發現,中共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他既是被告又是法官。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根本就不可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判決,所有相關的執行也不太可能得到保證。所以我覺得中共這一次的判決,等於客觀上給了美國充分的理由不看好,至少是不看好雙方在知識產權方面能夠達成協議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主持人:是,或者是進一步加深了他們的疑慮。那行,現在我們還有一點時間,我們來談一談任正非,我想,就問一下滕彪律師這個問題。我們看到幾乎就在同一時間華為的創始人任正非出面了,他說想念女兒,當然他也提到:華為不會提供顧客的機密信息給中共。並且他還說:「我愛我的國家,我支持中國共產黨,但是不會做傷害世界的任何事。」我想先請您談一談,您怎麼看任正非的露面和表態?

滕彪:首先任正非本身就是軍方下來的,他開辦華為公司就是跟中共、跟軍方是一起的,所以整個公司就有間諜的功能。我們看到孟晚舟、看到波蘭被抓的華為的高管、看到很多證據都能夠說明華為並不是一家普通的高科技公司,雖然華為企業很大,是全世界最大的網絡設備公司,但是它並不是一家普通的公司。

另外,中國這樣的體制也決定了任何公司都沒有辦法拒絕國安、拒絕為中共提供情報的要求,哪怕是一家普通的公司,當中共有情報、有間諜的需要,需要這家公司提供信息的時候,任何一家中國的公司也沒有辦法拒絕。像2005年,雅虎不敢做的事情華為更加不敢做,中國安全部門向雅虎要求客戶信息,雅虎就乖乖交出來;華為是不可能有抵制能力的。

另外一點,去年出來的《情報法》第七條也規定,任何公民、組織都有配合蒐集情報的義務。所以任正非的這些說法很顯然是沒辦法成立的。

主持人:對,有人說他這種說法本身是不是也就是中共批准。我不知道唐先生您怎麼看,他出面的時間點和他講這些話的意思?

唐靖遠:我覺得任正非講話的時間點是有講究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看到他身為孟晚舟的父親,在孟晚舟被抓的時候他一聲不吭;孟晚舟保釋那時候官司打得很火、輿論非常關注,他也是銷聲匿跡,一樣沒有出來說一句話,這是第一個不尋常。

第二,華為在波蘭的銷售主管王偉晶被抓了以後,華為一下子陷入關於間諜機構的巨大風波面,他也都沒有出來說一句話,但是他卻選擇了一個什麼時間呢?就是我們看到剛剛對加拿大謝倫伯格死刑判決出來的第二天,他馬上出來說話了,而且說出的話看上去是比較軟的一些話。當然他講話的內容我們可以後面再來分析,但是至少從時間點上來說,我個人覺得並不是他自己要出來說話。

任正非選擇在這個時間出來說話,等於客觀上是代替中共政府出來說話,出來說一些中共政府不太方便直接說的話。我是這麼看。實質上任正非這一次的講話,我把他看成是非正式政府發言人的一種形式。因為頭一天中共這邊宣布謝倫伯格的死刑判決以後,第二天馬上他就出來打親情牌,想念女兒啊、怎麼怎麼地呀,我覺得他其實客觀上形成一種軟硬兼施一樣,實質上目標也是針對加拿大進一步施加壓力。

主持人:是加拿大還是加拿大和美國兩方面都有呢?您認為。

唐靖遠:我覺得是雙方都有。接下來想要談一個問題,比如他打軟的一面,說他想念女兒。我覺得很可笑,因為孟晚舟並不是在監獄,孟晚舟現在是假釋、在家裡,她是可以見人的。

主持人:是,他可以去看!她妹妹不是好像去看過她了嗎?

唐靖遠:她是可以會客的,任正非如果想念女兒,完全可以坐飛機到加拿大去看望她、跟她談話,沒有任何問題。為什麼他不去,那是不是反過來證明他自己可能心理不踏實,客觀上不就說明心虛嗎?你可能不敢去,你可能怕自己是不是也有像類似於孟晚舟這樣的事情,可能去了對你不利!就說這個意思,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我覺得他在談話裡面提到一個重點,他稱讚川普總統,說川普總統很偉大,順便也暗示;我覺得他比較明顯地暗示,如果處理不好這件事情的話,可能美國的投資者、在美國來投資的人可能會受到影響、會寒心等等。我覺得他的話軟中帶硬,一方面他可能想通過這種方式來提醒川普總統。我們都知道,川普總統之前說了這麼一句話,意思是在必要的時候他可能會干預孟晚舟一案。當然這種干預,絕大多數人可能都這樣去理解,他可能會把孟晚舟案視為一個籌碼,如果在貿易談判上能夠換取相應的利益,他可能就會放孟晚舟一馬。

所以我覺得任正非的講話其實是有一點點這種意思,也許是在提醒、暗示一下川普總統:你如果想干預你可以來干預一下;如果你不干預,可能會造成美國企業的很多損失等等。意思是孟晚舟案可能會引發一些負面效應。我覺得他的話裡邊應該有這樣一層涵義。

主持人:滕彪先生,我們看到任正非的話裡面也談到,在中國,他說:「我愛我的國家,我支持共產黨,但是不會做傷害世界的事情。」有人就說,這話很怪,「但」字用得很有意思。您怎麼看他這樣的表達;另外,您怎麼看剛才唐先生提到他又打悲情牌、又說華為是一粒小芝麻、又說如果某些市場不希望我們進去,我們可以縮減。您怎麼看他這樣軟化的身段?

滕彪:首先網友發現「但」字是這個意思,我覺得還是很有意思,從前後文來看,暗含的意思是,如果聽中共的話,就有可能會做出危害世界的事情。這種意思肯定是任正非不敢說、也不想說的,但是事實上就是這樣。因為中共這樣一個政權,它對全世界的危害越來越多的呈現出來,這也是中美貿易戰的背景,包括孟晚舟、華為等,大的國際背景就是西方世界越來越認識到中共經濟騰飛的同時,在政治上沒有任何進步甚至有倒退,它對世界的自由秩序是非常大、非常現實的威脅。

在這種情況下川普總統上台,然後中美貿易戰,然後對中興、華為等的威脅越來越多的國家注意到,然後開始有圍堵,除了美國之外,還有很多其它國家阻止華為的擴張或者取消採購計劃。我覺得接下來這樣的事情還會發生更多,因為這些國家對華為的擔心是有根據的,它的背景、它違反WTO的規定向伊朗和敘利亞提供一些禁止提供的技術等等,在中國和西方開始越來越衝突的大背景之下,不僅僅是經濟上的衝突,還有政治上和意識型態上的衝突,在這樣的背景下,無論華為怎麼說、任正非放下身段表態,我覺得是沒有辦法扭轉大局的。

主持人:是,我們看到今天最新的消息,美媒報導說美國檢察官可能會刑事起訴華為偷竊AT&T的技術。新的風浪又來了。

還有一點時間,我很快讀一下一位觀眾的短信發言:「主持、嘉賓,你們好!華為孟晚舟案,中共舉體制內全力去對抗美加,證明華為與孟晚舟對中共必有不可公開的祕密。中共是見利忘義、無法無天的流氓政權,當這種對抗無果後,孟晚舟的命運可能並不一定好,所以希望孟女士及早權衡利弊。」

唐靖遠先生,剛剛提到企業在中國能不能獨立於中共,您在這方面怎麼看?

唐靖遠:我覺得確實,尤其是民營企業不太可能完全獨立於中共這樣的環境。其實中共從它一開始,它的理論裡面已經說清楚了就是要消滅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而且在多次公開場合中共也表述過:國有資產、國有企業是中共的執政基礎。「國進民退」可以說是固定的大背景,民營企業想要完全獨立在黨管一切的背景之下,其實民營企業不太可能有自己獨立生存的空間,就像馬雲曾經說過一句話:如果你掙了100萬,這100萬塊錢是你的;但如果你掙了有1億,甚至超過10億,這個錢就不是你的了。我覺得他的話一針見血道出了民營企業的真實處境和地位。

主持人:是,但是在西方,你掙了100億恐怕也都是你的;除了上稅之外。非常感謝二位。今天節目時間很快又到了,感謝觀眾朋友們的收看和參與,我們下次節目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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