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中紀委公報釋放的金融反腐信號

已發布的中紀委全會公報顯示,金融反腐將再次成為今年反腐的一大重點。

根據公報,中紀委全會提出今年8個工作方向,其中在第六點指出「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其具體行動若按《紀檢監察報》文章的說法則是「堅決斬斷『金融大鱷』和『金融內鬼』關係紐帶利益鏈條」。而這個說法想必外界並不陌生。兩年前,2017年7月,習近平親自主持5 年一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會上他提到了金融反腐不僅是重要施政目標,還將金融安全上升至國安高度。會後,各金融監管高層也齊聲表態查處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金融內鬼」。

可見最近這兩年金融大鱷和內鬼出事連連:2017年1月明天系肖建華、4月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5月原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6月安邦集團吳小暉;2018年3月華信集團葉簡明、4月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等人。

在賴小民落馬後,金融反腐又有一個前所未有的大動作。2018年11月,趙樂際在出席一場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上,宣布將在國有銀行,保險公司等中管金融機構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以取代內設監管機構。媒體披露,至少向15家中管金融機構派駐紀檢監察組,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中國人壽、中國人保集團、太平保險集團、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銀行和保險公司。

這樣看來,今年金融反腐受影響最大到將是中管金融企業。這裡除了是反腐重地,也關係到重要施政的落地執行。比如要解決當前實體經濟困境,流動性問題是關鍵,因而央行降准釋放資金,結果錢一直在銀行手裡各種藉口不放,流不到實體經濟,那麼上面放水再多,還是解不了實體經濟的渴。

其實掐住資金還是其次,國有大行、中管金融機構以往監管不彰,一直是監守自盜高發地外,也是金融大鱷的催生地,肖建華、吳小暉等案昭然若揭,銀行高層大筆一揮一個簽字巨額放貸,國有銀行資金也就成了這些大鱷的提款機。

以最近披露的案件為例,在甘肅原省委書記王三運關說下,時任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胡懷邦為華信葉簡明提供融資幫助,僅一家海南分公司就獲得了國開行48億美元綜合信貸額度。

其實從以前到現在,諸多金融大案反覆說明這條利益鏈的一個三角關係,金融內鬼、大鱷、大老虎。金融大鱷動輒上億的收購資金來源,不是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而握有審批權的金融高管也是看到了這些大鱷背後有助益自己升遷的政治勢力與之沆瀣一氣的。

所以金融內鬼和資本大鱷的利益鏈不是現在才盛行。大鱷如徐明、劉漢,乃至周永康之子周濱,曾慶紅之子曾維,江澤民之子江綿恆、孫子江志成,他們的第一桶金,少不了國有大行的「貢獻」。

眾所周知,江綿恆1994年用幾百萬「貸款」買下上海市經委價值上億元的上海聯合投資公司。2000年江綿恆和台商王永慶的兒子宣佈合作電子公司,總投資64億美元,號稱合資。但據王文洋透露,實 際上他也是一分錢沒出,全是江綿恆從銀行弄出來的錢。早年坊間就盛傳,江綿恆一通電話,國有大行24小時入帳。

美國白宮的中國問題智囊、熟悉中國議題的專家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曾在其著作中寫道,「佔有中國GDP快一半的龐大壟斷性部門是掌握在高度不透明都紅色家族手上」。在中國金融業也是壟斷高地,金融領域資源也間接被紅色權貴壟斷。

無論如何,中紀委公報表明,今年金融反腐山雨欲來,考慮此一利益鏈的牽扯面,官場也可能會是一片風聲鶴唳。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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