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08日訊】近日,福建維權人士範燕瓊在福州市中級法院疑遭中共公安激光武器的襲擊,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範燕瓊在一段兩分鐘長的視頻中以微弱的聲音表示,7月30日下午,她在福州市中級法院旁聽林炳興等訪民「尋釁滋事罪」一案的二審庭審,在接受法庭安檢時,訪民在跟負責安檢的法警理論之時,她用手機拍視頻,當時她隱約感覺到距離她三米之處,有人向她投射不明物體,瞬間,她倒在旁邊的坐椅上,頭部、胸部、脊柱及全身劇痛難忍,伴有嘔吐症狀,頸部不能轉側。
事後,她們在網上查了一下,發現攻擊她的可能是「遠程電擊防爆器」或「激光槍」。「遠程電擊防爆器」這種武器能在五米內將人擊倒,擊中要害,三秒內致人死亡。
範燕瓊的女兒林靜怡8月7日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前一天,她母親剛做了開顱手術,手術順利,但有十天危險期。
醫院又指範燕瓊患血管瘤。林靜怡稱,「叫什麼血管瘤,但是那一天發生這個事情時監控也看不到,法院那邊也沒有提供。我母親當時說,感覺有五個人拿著什麼東西對她照了一下,就非常難受。她現在不能講話」。林靜怡表示,當時在場的有一名孩子,當晚回家也出現頭痛頭暈等症狀。
據報導,四川成都恆安警用裝備製造公司生產出警用激光步槍,射程800米,並可連續發射激光1000次。該槍射出的激光據稱可遠程燒燬橫幅,如果被攻擊者身著易燃布料,可能全身都會被點燃。
開發者披露,激光步槍主要用於特殊情況,例如用激光引燃抗議活動中的橫幅,或者灼傷抗議者的頭髮或衣服。由於其激光的發射過程肉眼看不到,也不產生任何聲音。被攻擊者很難察覺攻擊來自何處,看似意外受傷。
出生於1960年的範燕瓊,曾因拆遷上訪15年,期間被數次拘留,後從事維權,為訪民代寫申冤材料,她無償代理了近二百場民告官案。
她曾關注福建省閩清縣嚴曉玲冤案,協助其母親林秀英上網呼籲,結果入獄,被判刑兩年。因此她在國際上獲得2011年赫爾曼-哈米特獎。該獎宗旨是表彰因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而受到迫害、生活陷入困境的作家。
她還從事社會問題寫作,著有《中國上訪人》、《一個無罪女囚掙脫出死神的手》和《媽媽,您的兒女是罪惡之人》等長篇紀實文學。
範燕瓊曾一度被稱為「告狀領袖」和「女中豪傑」,一個敢於與獨裁體制對話的人。
範燕瓊曾經寫到,中共政權從出爐的那天起就號稱自己是「偉光正」,而且,從出爐的那天起便自以為是「至高無上」的權威,絲毫也質疑不得,否則,就會將你置死地而後快。
(記者歐陽靜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