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新規:9月起申請資料不足直接拒絕

【新唐人2018年07月19日訊】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發出一項最新規定,如果外國公民申請移民時,資料沒有準備充足,移民局有權直接拒絕個案申請,來聽一下資深律師的詳細分析。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日在官網,公布了一項為移民局官員提供指導的政策備忘錄,這一政策恢復了移民官拒絕案件申請的權限,將在9月11日開始生效,適用於除了「童年抵美者暫緩遞解」(DACA)以外的所有移民案件申請。

移民局此舉是為了阻止證據單薄的移民案件,避免移民局的資源浪費,並鼓勵申請者一次性提交所有證明文件。

美國資深移民律師 劉汝華:「凡是移民局在收到移民任何方面的申請,只要不符合移民局在表格要求裡面,提出的一些最基本的要求。移民官沒有義務再去發任何的補材料的信件,他們可以直接發出拒絕信。」

那麼,什麼情況屬於資料不足?

美國資深移民律師 劉汝華:「如果移民局在他的指示裡面,提到了初級的證據,包括:體檢報告,你必須把它準備好,作為親屬移民的,你要做經濟擔保,做經濟擔保的時候呢,要填寫I-864的經濟擔保書,再加上擔保人的稅單、身分證明、工作證明,這個本來也是最基本的條件,但以前往往有些人不是很懂的話,就把綠卡申請遞上去,而沒有遞交經濟擔保的文件,按照以往的習慣,他(移民局)會發一些補充的材料,讓你去補一次、補兩次,那麼,九月份開始,再也沒有這種機會。」

如果移民案件申請被拒絕,是否沒有任何補救方法?

美國資深移民律師 劉汝華:「你基本上有上訴權利和開案的權利,但是他(移民局)已經同時給你發出上移民法庭的通知。如果上訴贏了,移民局批准你的上訴要求,可以主動要求把案子撤回來,把移民法庭關掉。」

不過,隸屬於美國司法部的移民法庭系統,和國土安全部的移民局,未來將如何配合,有待觀察。

劉汝華提醒,在「停止補交資料的政策」施行後,移民申請人最好通過有執照、專業移民律師辦理案件,以免耽誤前程。如果自己辦理,要仔細通讀相關申請的說明內容,準備充分,再向移民局遞交申請。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韓瑞紐約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