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八名訪民被控「敲詐勒索罪」宣判

【新唐人2018年05月16日訊】5月14號,廣東佛山8名訪民被控「敲詐勒索罪」的案子宣判,8名訪民分別被判處一年多到兩年半的有期徒刑,並處以人民幣兩千元到四千元不等的罰金。代理律師認為這完全是顛倒黑白的一個冤案

據了解,廣東佛山禪城區8名女訪民被控「敲詐勒索罪」一案,14號上午10點半在佛山禪城區看守所宣判。其中羅建華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餘7人中,有4人被判刑1年9個月,5月15號刑滿釋放,另外3人判處緩刑。

羅建華代理律師吳魁明:「整個案件事實上是他們維穩人員,要嘛就強迫,要嘛就主動的給她們負擔費用,結果現在反過來控告人家敲詐勒索,這個完全是顛倒黑白,一個冤案嘛,在上訴的程序當中,就羅建華還關著,判了兩年半。」

據《民生觀察》報導,羅建華等8人因持續多年舉報村幹部侵佔集體資產、要求公開村集體財務帳目、信訪維權等事,遭到當地利益集團的打擊報復。

廣東佛山維權人士李碧雲:「禪城區為了土地財產要舉報,給她們抓去的,很多地方都一樣,我們順德這邊,前幾天又抓了8個人,就是騙他們去政府,商量土地賠償的問題,出動了幾百人,分批抓,還有一個人跳樓,沒有跳成,拉回來,然後他住在醫院。」

據報導,這8人平均年齡58歲,她們2016年8月16號,從貴州旅遊返回佛山後遭到刑拘,被指控「敲詐」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辦事處維穩辦工作人員,羈押在佛山市禪城區看守所。同年9月22號,8人被批准逮捕。羈押1年3個月後,2017年11月29號上午,在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今年5月14號宣判。

新唐人記者熊斌、施宜君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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