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同志:在二零零零年度解決和處理法輪功問題工作中成績顯著,被評為先進個人。特發此證。」落款:中共淶水縣委員會;時間:二零零一年三月。這是河北省淶水縣委給永陽鎮黨委副書記劉軍頒發的榮譽證書,這個劉軍就是我的前夫。
這份所謂「榮譽證書」是我在給他整理書籍時偶然發現的。劉軍被評為「先進個人」背後的具體原因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尤其是強行要求與修煉法輪功的妻子劉秀鳳徹底決裂(離婚)。這張「榮譽證書」是中共河北省淶水縣委迫害法輪功和破壞家庭的證據。
劉軍並沒有因為給中共迫害法輪功賣力而被重用,而是平調到縣城任社區副主任。他與第二任妻子結婚後時間不長就得了腦血栓,留下後遺症,左腿一拉一拉的。二零一四年初與他第二任妻子離婚。
二零一五年七月,劉軍因嚴重腦出血險些喪命,至今他全身癱瘓,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不盡的痛苦無時不在折磨著他。這也是上天對他的懲罰吧。在迫害之前,他畢竟學過一段時間的大法,大法慈悲,還在給他贖罪的機會。
我想全國各地各行各業有多少因迫害法輪功而受到中共的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晉升、晉級。在利益面前,他們喪失良知的、不計後果的做著迫害神佛、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徒的罪惡,致使他們朝著地獄一路狂奔。這種所謂「榮譽證書」像魔爪把劉軍推向地獄或者說像個「招魂幡」引領著他朝著地獄走去。
我原在淶水縣永陽鎮司法所工作,一九九六年初有幸開始修煉大法,一個月內胃病、神經衰弱 、做噩夢、腎結核、尿毒症、肺結核、腦炎後遺症等十幾種病全都好了,體重由七十多斤增加到一百零五斤。
自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去北京上訪開始,淶水縣縣鄉兩級中共黨政機關、公安就開始對我施壓監控。為了「轉化」我,作為丈夫的劉軍聽命於縣鄉兩級黨政機關和政法委、「610」的指使,對我常常大打出手,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臉上、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他還用離婚要挾我,鎮黨委政府以開除我工作要挾我。
因我堅持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和鎮黨委、政府高度施壓:劉軍你再不把劉秀鳳轉化了,就拿下你的副書記並開除公職;如果劉秀鳳再不轉化,就把她打殘,寧可養個瘸子拐子,也不讓她出門,也不讓她宣傳法輪功,不讓她去北京。二零零零年五月因我以真名實姓在明慧網上披露了淶水縣委、政府、政法委、「610」在靶場黨校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被關進看守所,從此再也沒回鎮政府。
我曾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強制洗腦,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因身體狀況拒收,在淶水縣看守所和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執行)。二零零一年春天,我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中共縣委為了迎合上級檢查,就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從看守所送到黨校轉化班,劉軍就到轉化班上找我離婚,問我:轉化不轉化,轉化就帶我回家,不轉化就和我離婚。我表示不轉化,不背叛師父和大法,劉軍就拿出事先寫好的離婚協議書讓我簽字,就這樣我被迫離婚。就這樣他們再次把我關進看守所。當時劉軍只給了我二百元錢,其它一無所有。在我還沒拿到離婚證時,劉軍就結婚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從看守所出來,居無定所、沒有經濟來源,還長期被監控、拘留。在我最困難時,劉軍沒有給過我任何幫助,他的黨性超過了人性。一張「榮譽證書」使劉軍的人性越來越淡、黨性越來強,離正法正道越來越遠。在我們離婚之前,劉軍就氣急敗壞地燒毀了不少大法書籍和光盤。在我們離婚後他們搬入縣城時,他把大法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籍、真相材料全部銷毀 ,《轉法輪》等大法書扔在地上任人踩踏,其罪何等之大! 看看劉軍目前躺床上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結局,不就是上天對他的懲罰嗎?所有破壞大法的人,誰能逃脫天神的懲罰?!
在兒子的要求下,我不計前嫌,在他身邊照顧著,聽師父的講法。劉軍明白了自己迫害大法的罪業,向大法師父、向大法認罪,從內心擁護大法,希望大法師父救度他。
劉軍已經聲明退出了中共邪黨,他希望: 所有正在和曾經迫害大法的人,停止迫害、趕緊發表聲明,向大法師父認罪,多做些支持大法的事以減輕罪業,贖回未來;沒有退黨的,抓緊時間退黨,「請你們以我為借鑑」。
寫出這些沒有仇恨、沒有抱怨,更不是幸災樂禍,而是提醒各界眾生:真、善、忍法輪大法是造就眾生、造福眾生、挽救眾生的宇宙根本大法。李洪志先生傳播大法就是在救度深陷迷中、造業甚多、面臨劫難的眾生。退出共產邪黨(西方文明社會一直視為惡魔、長期列為恐怖組織),支持大法、同化大法,這是人類走出劫難的唯一出路,請珍惜這億萬年得法得救的機緣!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