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加收網路行銷稅 美最高法院將裁決

【新唐人2018年04月17日訊】在美國網購,往往不用繳銷售稅。不過,最高法院週二重審的一項關訴訟,可能改變這一規則。

此案是南達科他州對網路零售商Wayfair的訴訟,想要推翻26年前的一項裁決。當時法院判決,各州不能要求零售商支付銷售稅,除非該零售商在本州有實體店面、倉庫或辦公室。

當時的判決意味著,多數網路商家都可免繳銷售稅。

南達科他州訴訟的理由是,網路銷售企業給小型實體零售商造成傷害,並使該州損失了潛在的銷售稅收入。

最高法院週二將對此重審,決定是否廢除這項對網路商家免繳銷售稅的規定。

紐約市民Sean:「我認為(網路行銷稅)是好主意,像紐約州的話就可以有更高的稅收,能夠幫助紐約州提供更多服務給民眾。」

紐約市民Jerry Delisle:「我覺得(網路銷售稅)是壞主意,我覺得他們應該維持原本的方法,就是(零售商)要在這個州有實體的地方才徵收銷售稅,我認為那是很好的方法。」

紐約市民Angelo MacDonald:「徵收網路銷售稅對我來說是有道理的,因為商品在網路上被購買,所以這樣是公平的。」

川普總統近期也在相關議題上發推文,指責網路銷售巨頭亞馬遜:「向州及地方政府繳很少的稅,或者不繳稅,把我們的郵政系統當作他們的送貨員(給美國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時讓數千家零售商關門停業。」

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預計會在六月底之前出來。

新唐人記者王愉賀、韋青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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