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4月13日訊】天津市中級法院12日開審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起訴書指孫受賄摺合人民幣1.7億。輿論發現此前當局公布的孫政才重大罪狀,在此次庭審中幾乎都沒有,而只以受賄罪審判孫案,恐留下隱患且難以服眾。
4月12日上午,天津一中院在官方微博發庭審消息稱,當日上午8時30分孫政才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4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孫政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億,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孫政才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無異議。當庭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審判,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真誠認罪悔罪,審判長宣布,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期宣判。
不少主流媒體都注意到,本次庭審只提及孫政才自2002年至2017年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涉及受賄人民幣1.7億餘元。
而2017年9月,新華社曾發佈布通報指控孫政才:背棄中共黨的宗旨、喪失政治立場、踐踏中共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洩露組織秘密、搞權錢和權色交易等六大罪名。
但在本次審理中,上述這些重罪都未有提及,此前媒體曾廣泛報導的孫政才之妻胡穎作為中國民生銀行「夫人俱樂部」成員,涉嫌腐敗一事調查進展同樣也沒有任何發布。
有分析認為,孫政才可能與以往受審的中共高官一樣,在受審前已與高層達成某種協議,從而既能保全中共「面子」,又可最大程度減輕對本人的量刑。不過,只以受賄罪審判孫案,恐留下隱患且難以服眾。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孫政才在擔任吉林省委書記的三年間,至少有36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孫政才對此涉主要責任。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孫政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吉林全省各地對法輪功的迫害程度有增無減;2012年10月26日,距離孫政才離任吉林省委書記前一個月,他還主持省委常委會,強調要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法輪功。
因迫害法輪功,孫政才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涉案追查名單。
「追查國際」表示,孫政才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行必須受到依法追究和調查,他必須為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擔一切後果,並應受到依法審判和嚴懲。
孫政才被視為江派指定的中共接班人,最初由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推薦給江澤民,之後,曾慶紅、賈慶林、劉淇等江派人馬對孫政才大力栽培,並在中共十八大通過各方「交易」,由江澤民立為「儲君」。
中共十九大前,孫政才落馬,去年9月29日,被開除黨籍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月,習近平執政5年大型成就展覽中,孫政才和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並列,被定性為十八大以來的六大「政治隱患」。
中共十九大後,當局多次公開點名周永康、薄熙來、孫政才、令計劃等6虎「陰謀篡黨奪權」。重慶官方還多次批孫政才「懶政怠政、欺上瞞下,消極應付中央決策部署」。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