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4月09日訊】週一,韓國檢方起訴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逃稅等16項罪名,並公布中期調查結果。李明博一直拒絕接受訊問,否認大部分指控。他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因貪腐被起訴的韓國前總統。
首爾中央檢察院在一份聲明中指控,李明博接受韓國情報部門和三星公司總金額110億韓元的賄絡,約合美金1000萬元。
韓國檢察官Han Dong-hoon:「經證實,前總統李明博收受國家情報部門,約7億韓元(65萬美元)的賄賂,並向各類商人賄賂約36億韓元(約280萬美元)。」
檢察官表示,李明博對商界人士收受賄絡後,為他們安插公職,有機會成為立法者。
韓國檢察官Han Dong-hoon:「任命官職,有機會成為比例制代表提名人(成為立法者),這些賄絡都落入李明博的私人用途。」
檢察官辦公室稱,李明博還被指控侵占他擁有的私人公司大約350億韓元,約合3300萬美元的資金,並逃漏稅31億韓元,約合28萬1,270美元。
李明博自上個月23日被捕以來,一直拒絕接受訊問,並全盤否認大部分指控。
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第四位因貪腐被起訴的韓國前總統。上週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受賄等16項罪名,判處前總統朴槿惠24年監禁。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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