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條 一字之差可能讓債主無法要回欠款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24日訊】生活中,難免會有借債的事情發生。因借條中的一字之差,導致債主無法要回欠款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讓這種悲劇不再上演,以下3個字不能出現在借條中,應警覺。

1、借條欠條不同
借條不要寫成欠條和收條,因為在法律上含義是不一樣的。(當然,屬於欠條、收條的性質的不能寫成借條)

2、「還」,是「huán」還是「hái」
假如借條中出現「今還欠款10萬元」的字樣,可以理解為「今還(huán)欠款10萬元」,也可以理解為「今還(hái)欠款10萬元」,究竟是還(huán)還是還(hái)即使債主告到法院,連法官都難以判斷。

如果想表達已經還款的意思,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10萬元」,或「今未還欠款10萬元」即可。

3、「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只相差一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借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本人並沒有真正收到錢!

因此,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範,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

此外,寫借條時,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開頭與姓名

1、借條上下不要出現空格;

2、開始要寫上借款目的,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原因糾紛;

3、寫上「現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實際收到現金;

4、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後附身份證號碼,避免因同名同姓糾紛。另外,借條中債務人的署名要與身份證保持一致,不能寫小名。

二、金額和幣種

1、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

2、幣種必須寫清,避免爭議。

三、收尾及日期

1、寫上「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內容。

2、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

3、日期應寫所借款項實際支付日期及歸還日期,必須明確,並且大寫。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

4、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四、借款手續要全

1、借款必須有欠條。

2、借款人、出借人必須親自簽名,不能讓別人代替。

3、借款人自己借還是代表企業借要清楚;

4、錢還清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一時找不到借條,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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