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3月21日訊】3月19日,Uber自駕車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撞死行人,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事故責任可能在受害人,Uber在這起車禍可能並無責任。
坦佩市警察局長莫伊爾(Sylvia Moir)表示,「很明顯,因為她(赫茲柏格)從陰影處出來後,突然走上車道,任何駕駛模式下都很難避免這場車禍發生。」
初步調查顯示,事發為晚10點左右,受害者突然從中央車道內側進入車道,當她被撞上時,正在推著一輛裝滿袋子的自行車,警方推測她可能是街頭遊民。
車禍區域限速35英里,自駕車當時的速度為38英里/小時。另外,事故發生時,車輛沒有煞車痕跡。
莫伊爾表示,駕駛員說,受害者是瞬間跑到車前面的。他收到的第一個事故警報就是碰撞的聲響。
坦佩警察局的聲明中強調,「坦佩警察局並沒有決定這起車禍是誰的過失。最終會將調查報告呈交給縣檢察官辦公室,進行檢視,以及可能的起訴。」
事件發生後,優步和許多汽車製造商已經停止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
新唐人記者曹景哲綜合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8/03/21/a1368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