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28日訊】很多人在美置產或投資時,會請外國親友匯錢到美國,但可能會因為不了解美國稅法,被懷疑是蓄意逃稅或洗錢。接著我們就聽一下,有36年實務經驗、北美會計師協會創會會長林清吉會計師對此情況的解析。
若您的親人不具有綠卡或美國公民身分,只要符合他們所在地的稅法等相關規定,就可以無上限的匯款到美國。
會計師林清吉:「外國人要送給我們的錢,無論多少錢對我們來講,都沒有稅,為什麼?因為贈與稅是打送的人而不是打收的人,只要報3520表,收到的錢一樣不用繳稅。」
3520表格,是用來填寫美國人接受外國贈與的申報表格。不填寫此表者,可能會損失四分之一以上的金額。
會計師林清吉:「匯進來的錢若是屬於贈與超過十萬塊以上,一定要報一個3520表,否則你的稅務上被國稅局抓到的時候可能扣到最高從25%到35%。」
雖然外國親友的贈送金額數量沒有上限,但會計師建議,金額不宜過大。
會計師林清吉:「如果送太多國稅局又想,你有沒有什麼未報的收入放在國外,用人頭轉送給你,這一點很容易被國稅局去查。」
也有人請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美國開帳戶,再從他們的帳戶裡面拿錢買房。
會計師林清吉:「你不能在美國境內拿外國人帳戶的錢,因為一旦拿這個帳戶的錢,國稅局會認定這個錢可能是你的收入,會造成你的查帳,會變得很複雜。 」
還有些人請多位親友分批小額匯款,希望不引人注目,卻可能帶來反效果。
會計師林清吉:「一個人買一棟房子,比如100萬他可能要動用20位朋友,可是錢匯進來以後,但國稅局查稅的時候,國稅局就會說你怎麼會有20個朋友匯錢給你,所以他們會懷疑這個錢是不是洗錢。」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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