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17日訊】明朝宣德年間,有位曹文忠公,字鼐。他學識淵博,人品端正,是難得的青年才俊。因其有功於朝廷而被授予「學正」之職;不久,又晉升為「泰和典史」。
在一次搜捕盜賊的辦差過程中,在一個驛站內住宿。正準備就宿之時,忽然有人敲門。曹鼐打開門一看,眼前站著一位年輕的絕色女子,借著燈光一看,臉上還依稀留有淚痕。
曹鼐禮貌地問道:「請問姑娘你有什麼事?」那女子委屈地說道:「我是一個貧家的女子,只剩下父母三人相依為命。我父親嗜賭成性,賭輸後又常常借酒澆愁。喝醉酒後對我母女倆不是打就是罵。今天晚上醉酒後又動手打我母親,我好心勸解幾句,他不但不聽,而且還把我趕出門外,這才……」邊說著忍不住又啜泣起來。
曹鼐很同情她的遭遇,讓她進屋歇歇腳。這青年女子進了屋裡,感激的上下打量這個好心人,她見曹鼐年輕貌美,又是一身官吏裝束,於是就試探著想「以身相許」,住在這裡。
曹公聽後正色說道:「我因為同情你的遭遇,才讓你進來休息,請姑娘千萬自重,馬上打消這敗壞人倫的念頭。我相信你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歸宿的!你還是快走吧!」邊說邊雙手打開門,讓女子自己出去,可是當他向門外一看,外面伸手不見五指。只好長嘆一聲說:「唉!夜已經深了,天又這麼黑,如果我把你這個弱女子趕出門外,萬一發生什麼意外,我也於心不忍。所以你就在這裡住下吧。」
曹鼐邊說著隨手取了一頁白紙,揮毫在上面寫了四個大字:「曹鼐不可!」四字。用來警策自己嚴守道德倫理,不越雷池半步。然後,又鄭重的點火將紙焚燒於空中,請求過往神明予以監察。
姑娘被曹鼐的正氣和善心所感,徹底打消了慾念。二人各守本分,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曹鼐沒吃飯就出去打聽,找來這女子的母親,讓她把姑娘領回家去。經過這次教訓,這女子的父親也收斂了一些惡習,姑娘後來也找到了一個如意郎君。這不可以不說是曹鼐善德所感之果。
後來,曹鼐在參加朝廷「對策」大考時,忽有一張紙從空中飄落在他的考桌前面,紙上清晰寫著「曹鼐不可」四個大字。看到此四字後,曹鼐頓感頭腦清明、文思泉湧,下筆千言,字字珠璣,句句錦繡,整篇文章出類拔萃,一舉考取了頭名狀元。曹鼐後來官運亨通,福祿鴻昌。
──轉自《正見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