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10日訊】週五(2月9日)谷歌旗下自駕車技術公司Waymo和網絡打車公司Uber之間的商業機密竊取案,在位於舊金山的聯邦法庭達成和解。Uber同意支付Waymo2.45億美元的和解費。
2月9號,在聯邦法庭聽證之後,Waymo起訴Uber盜取公司機密官司,突然以2.45億美元和解。
根據和解協議,Uber將支付Waymo公司價值2.45億美元的公司股權。Waymo是原谷歌(Google)自動駕駛項目分離出來的公司,本次起訴Uber盜取其激光雷達技術發展自己的無人駕駛車,求償19億美元。
在和解之前,本案已經經歷了4天的聽證,Waymo公司的律師出示證據,顯示Uber公司如何以6.8億美元收購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從而獲得其自動駕駛項目所需要的激光雷達技術。
案件核心人物安東尼•勒萬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原為谷歌自動駕駛項目組成員,他在離開谷歌之後建立了自己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
Waymo公司在聲明中稱,此次和解是對公司「現在和將來的智慧產權」的保護。
新唐人記者李舒健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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