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條款發布 雙國籍人士如何因應

【新唐人2017年12月29日訊】因應全球反逃稅的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台灣財政部11月16日發布外界稱為「台版肥咖條款」的 CRS(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來聽洛杉磯會計師呂旭明,談對美國僑胞和擁有雙重國籍的人,會有何影響。

台灣版的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CRS上路,影響最大的,會是有美國公民、綠卡,或持有雙重國籍的人。

會計師呂旭明:「這些台灣的稅務居民在所有境外的資產都要併入台灣來課稅,同時他在境外又用台灣的身份去開了一些帳戶,但是他本身又是美國稅務居民的話,那這個地方也有美國課稅的問題。」

過去一般人繳稅習慣「一邊一國」,只按各地的稅法納稅。

會計師呂旭明:「台灣的最低稅務所得是要六百七十萬台幣,就是20萬美金以上的所得才要課稅,至於中國那邊的話,他使用分項所得課稅,就是公司所得跟一般的福利所得、理財所得它是分項來課稅的,公司所得最高的稅率是到45%,然後理財所得最高稅率到20%。」

然而有雙重國籍的台灣人,最好曝光所有收入,並在所得地點納稅,在其他地方抵稅。

會計師呂旭明:「他如果是在中國工作,他的所得又發生在境外的話,他等於有中國課稅的問題,又有台灣課稅的問題,又有美國這邊課稅的問題,所以他要把中國或台灣那邊先繳完稅,所得發生在當地在當地要先繳完稅,然後拿那個稅來美國這邊抵扣。」

那麼,中國公民在海外各國存錢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以及雙重國籍者如果目前仍將資金擺在個人名下,如何解決未來的「保全、避稅、節稅」等稅務問題。請關注本台的後續報導。

新唐人記者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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