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06日訊】中國智能手機小米公司在歐盟境內的一場商標官司週二敗訴。歐盟法院認為,小米在歐盟境內註冊 Mi Pad商標涉嫌利用蘋果公司iPad的知名度,故宣判維持知識產權署的決定。
當地時間12月5日,歐盟法院宣判,認為小米在歐盟境內申請註冊 Mi Pad有利用蘋果iPad聲譽之嫌,因此宣判維持知識產權署的決定。
歐盟法院稱:「基於已進行的比較,兩個品牌的產品與服務具有相似性,知識產權署已正確得出判斷,即公眾可能對相關產品產生混淆」。
法新社報導稱,雖然本次歐盟法院的判決對小米公司並沒有強制力,但如果小米繼續在歐盟28個成員國中將Mi Pad商品化,就會面臨來自各成員國的法律追責。
2016年,歐盟知識產權署曾發布公告稱,小米與蘋果在「具有衝突性質的產品上存在重大相似點。」小米因此向歐盟法院提出訴訟,不料在本週二遭敗訴。
按規定,小米公司若不服此判決,可以前往盧森堡提出上訴。
據公開的資訊,小米公司正式成立於2010年4月,是中國大陸一家研發生產智能手機、互聯網電視以及智能家居生態鏈建設的科技企業。小米此前預計在2018年在香港上市。
(記者欣然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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