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妻遭惡報 因果報應不虛

唐玄宗開元二十五年,晉州刺史柳渙有個外孫女姓崔,家住博陵。汴州扶風有個叫竇凝的人,想娶崔氏為妻,就托媒人拿著厚禮去崔氏家求親。崔氏得知竇凝已有一個懷有身孕的小老婆,提出只有把他的小老婆打發走後才能成親。竇凝應了崔氏的要求。於是就帶他的小老婆去宋州,當天晚上他小老婆產下了兩個女孩。竇凝趁著小老婆疲憊不堪的時候,殺死了她,並在死屍肚子裡填上沙石連同剛生下的兩個女孩,一起扔到了江裡。

竇凝回到汴州後,欺騙崔氏說:「小妾已經叫我打發走了。」於是他們選了一個吉慶的日子結了婚。婚後十五年間,崔氏生下了好幾個孩子,但是所生的男孩都沒有活,只有兩個女孩活下來。

永泰二年四月的一天,竇凝忽然發現桌子上有一封死去的父親留下的手書,上面寫著:你枉害人命的事已被發現,在一個月內你就要出事。你應該趕緊處理好家中事務。你的大女兒可嫁給汴州參軍崔延,小女兒可嫁給前任開封尉李馹,這都是很好的姻緣。」竇凝不相信,就對他的妻子說:「這都是狐狸精搞的鬼,不可信。」

過了十天,他又在屋裡發現一封信。上面寫著:我前面已經提示你危亡的徵兆,你為什麼不聽,糊塗得這麼厲害。」看信後,竇凝半信半疑。第二天,在院子裡又發現了一封信,信中的語氣就更悲哀懇切了。上面寫著:「大禍馬上就要來了。」這時竇凝才驚慌起來。崔氏說:「你自己好好想想,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應趕緊祈求上天保祐,避開這場災禍。」竇凝雖然沒有把害死小妾的事告訴崔氏,但自己心裡卻很恐懼。

到了五月十六日的中午,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傳來,竇凝心中極為害怕,開門一看,原來是被害的小妾。她對竇凝說:「分別很久了,你可好嗎?」竇凝一聽,嚇得急忙跑入屋裡躲了起來。那鬼跟著進屋去見崔氏,崔氏一見就驚訝地問道:「你是何人?」那鬼便收斂起惡容對崔氏敘述說:「我是竇十五郎的妾,竇凝要娶你的時候,把我和我的兩個女兒一起害死,我不曾辜負過他,而他殺害了我,他若為了娶妻,我可以離去,為什麼忍心殘害我到這個地步。十五年來我已怨仇沖天,所以我今天就來取竇凝的命,這事與你無關,你不要害怕。」

崔氏聽罷既悲傷又惶恐,連忙說:「我願意積功德來贖罪,可以嗎?」冤鬼嚴厲地說:「有竇凝一個人抵命就可以了,什麼功德能與命相比呢?譬如有人殺了你,難道可以用功德抵你的命嗎?你的話不能使人信服。」冤鬼又對竇凝罵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又何必慌張地躲起來,像老鼠一樣亂竄呢。」說罷就到廳堂上把竇疑擒了過來。後來,竇凝兩個女兒都死了,竇凝也得了瘋病,跳到水火裡去,還吃糞便,以致肌膚焦爛,幾年後才死了。崔氏後來在東京出家做了尼姑。

原文《通幽記

唐開元二十五年,晉州刺史柳渙外孫女博陵崔氏,家于汴州。有扶風竇凝者,將聘焉,行媒備禮。而凝舊妾有孕,崔氏約遣妾後成禮。凝許之,遂與妾俱之宋州,揚舲下至車道口宿,妾是夕產二女,凝因其困羸斃之,實沙於腹,與女俱沈之。既而還汴,紿崔氏曰:「妾已遣去。」遂擇日結親。後一十五年,崔氏產男女數人,男不育,女二人,各成長。永泰二年四月,無何,几上有書一函,開見之,乃凝先府君之札也。言汝枉魂事發。近在朞月。宜疾理家事,長女可嫁汴州參軍崔延,幼女嫁前開封尉李馹,並良偶也。凝不信,謂其妻曰:「此狐狸之變。不足徵也。更旬日,又於室內見一書:「吾前已示汝危亡之兆,又何顛倒之甚也。」凝尚猶豫,明日,庭中復得一書,詞言哀切,曰:「禍起旦夕。」凝方倉惶,妻曰:「君自省如何。宜禳避之。」凝雖祕之,而實心憚妾事。五月十六日午時,人皆休息,忽聞扣門甚急。凝心動,出候之,乃是所殺妾,盛粧飾,前拜凝曰:「別久安否。凝大怖,疾走入內隱匿,其鬼隨踵至庭,見崔氏。崔氏驚問之,乃歛容自叙曰:「某是竇十五郎妾。凝欲娶娘子時,殺妾於車道口,並二女同命。但妾無負凝,而凝枉殺妾,凝欲娶妻,某自屏迹,奈何忍害某性命,以至於此。妾以賤品。十五餘年。訴諸嶽瀆,怨氣上達,今來取凝,不干娘子,無懼也。」崔氏悲惶請謝:「願以功德贖罪,可乎。鬼厲色曰:「凝以命還命足矣,何功德而當命也。譬殺娘子。豈以功德可計乎。詞不為屈,乃罵凝曰。天網不漏。何用狐伏鼠竄。便升堂擒得凝。數年,二女皆卒。凝中鬼毒,發狂,自食支體,入水火,啗糞穢,肌膚焦爛,數年方死。崔氏於東京出家。衆共知之。@#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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