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9月29日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近期發布「天安門自焚」追查報告,列四大證據舉證,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的「自焚」事件,是中共策劃的構陷法輪功的騙局。
以下是追查國際的四大證據解析:
證據之一,語音鑑定央視節目中的 「王進東」 前後不是同一個人
2003年3月12日,追查國際委託台灣大學中國語語音實驗室,對3集中共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節目中連續出現的人物——王進東做語音檢驗鑑定。發現,在天安門廣場喊話的自焚主要成員「王進東」的聲音,與最後在勞教所接受記者採訪的「王進東」的聲音,不是同一個人。也就是說王進東至少是由兩個人扮演的。
根據這一證據推斷,這次事件導演的思路可能是,開始出場的人形象是正常的,最後接受記者採訪的人是外貌有燒傷後遺症的。
這樣表面上似乎是合理的安排,卻忽略了聲音是不會因為體表燒傷而改變的。人的聲音具有和指紋一樣的特徵性,聲音的這個鑑定結果就確定了此案造假的性質。
證據之二,「自焚」人員在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的護送途中涉嫌被調換
根據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對「自焚事件」的報導,2001年1月23日14時41分在天安門廣場發生「自焚」,事件發生後不到7分鐘,三輛急救車就趕到現場,自焚者在下午3點之前被槍救脫離現場送往積水潭醫院。按理說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大約十公里的寬闊通敞的道路,當天又沒有交通堵塞的報導,有警車開道的急救車只需二十分鐘左右就可送到。
可是,追查國際調查該院醫護人員得知,他們是在大約晚上5點多才被送到醫院。那麼,從下午3點到晚上5點多,期間約有2個小時的時間,急救車去向不明,涉嫌「自焚」人員被調包。
這2小時時間差,就可以解釋自焚成員王進東為何前後不是同一個人。很可能,「王進東」就在那期間被調換為外貌有燒傷後遺症的人,只是面上是用厚厚的沙布覆蓋了。
證據之三,「準備出院的劉思影突然死亡 死因可疑」
追查國際通過可靠渠道從積水潭醫院參與治療「自焚」人員的醫務人員處得知,參與自焚的成員之一,十二歲的劉思影,在2001年3月17日,身體恢復健康出院的當天上午,北京市醫政處處長和醫院負責人到劉思影病房探視,與劉思影說了很多話,「劉思影當時還活蹦亂跳的」。可是,當他們離開後,大約兩小時,醫生突然發現劉思影已進入病危,並迅速死亡。而死亡前1天劉思影的心肌酶譜和其他各項檢查還均為正常。涉嫌劉思影被謀殺滅口。
證據之四,劉春玲涉嫌是在「自焚」現場被打死
從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關於自焚現場錄像的慢鏡頭可以看到,劉春玲被一穿軍大衣的男子用重物擊倒。而且,這個物件在打擊劉春玲頭部的時候,一條形物體被打飛了,從頭上部飛過去了。因此劉春玲極有可能是在現場被打死滅口,而不是被燒死。
從整個事件的設計看,劉春玲、劉思影,這母女注定是要死的。這樣一場惡性事件和它以後要發揮的作用,不死人就不像了。而且,還要能極大地挑起民眾的同情和憤怒。這對母女,尤其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就是極好的人選。可是,這對母女又是最難控制的人,特別是不懂世事的小女孩面對複雜的社會狀況,很難保證她不洩密。所以,安排她們死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此外,一個突發的自焚事件,又是在最敏感、戒備森嚴的天安門廣場,一定是祕密進行的。而且,只燒了1-2分鐘。可是,中央電視全程錄像報導,遠鏡頭、近鏡頭、特寫鏡頭,拍得那麼清楚完整!?很多警察拿著滅火毯、滅火器都在現場同步滅火。這樣多方面,全方位臨時合作成功急救,沒有事先安排,可能嗎?!
「追查國際」表示,綜合上述證據,「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江澤民中共當局策劃的一場構陷法輪功的犯罪行為。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