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19日訊】加州立法機構九月中旬(13日)通過一項法案,要求加州居民,滿21歲才可領取正式汽車駕照,21歲之前只能領到臨時駕照。
加州目前的法律規定,加州居民達到18歲就可以領取駕照,18歲以下只能領取臨時駕照。
而臨時駕照的持有人必須遵守,如何時可以駕駛車輛,以及駕駛車輛時,誰可以有資格一起乘車等規定。
目前加州法律也禁止持臨時駕照的居民,在取得駕照的第一年內,在晚上11點至早晨5點期間駕駛汽車。
在駕車時禁止車輛上搭乘年齡小於20歲的乘客。但是,在上學和工作情況下,可以豁免於此禁令。
這項將駕駛年齡限制提高至21歲的新法案,還需經州長布朗同意簽字,簽署後將於2020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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