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新浪微博「霸王條款」遭抨擊

【新唐人2017年09月17日訊】日前,大陸新浪微博發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公告,宣稱新浪微博擁有或部分擁有用戶所發的微博內容所有權,這一公告立即遭到來自各方的批評。

9月15號晚間,新浪微博發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公告,公告要求,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為新浪微博獨家擁有,还要求用户要配合微博對第三方使用者提訴,收益则歸微博所有。

這一新版使用協定引發討論,並被稱為是「霸王條款」。有網友說:「我自己創作的東西,你一分錢沒出就得給你一半版權?這和攔路搶劫有什麼區別?」

也有網友表示:「微博最糟糕的就是盜圖,盜視頻,盜文案。原創的沒有幾個。這樣的平台存在有何意義?」

廣東金粵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陳毅龍:「它這個嚴格來講應該無效,這個著作權歸作者呀。你又不是跟著一起創作,你也沒有利用任何資源來進行創作,你只是說在這個平台上發表,這個肯定是不行的,肯定是一種霸王條款。」

網絡公司高級法務官林華對媒體表示,平台想要拿到創作者的版權,需要簽訂協議,但這個協議需要合法、有效,符合起碼的公平。另外,根據中國大陸的《合同法》五十四條,有失公平的合約是可以撤銷的。

因為批評聲浪高漲,9月16號下午,新浪微博再發公告修改上述協定的部分內容。

更改後的新版使用協定第1.3條規定: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

第1.5條則規定: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採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但是,不管怎樣修改,新浪微博主張擁有或部分擁有用戶所發的微博內容所有權,這一點始終沒變。

此外,新版使用協定第8.3和8.4條款還規定,如果用戶違反有關規定,微博有權不通知即採取一切手段減輕或消除其影響,並由用戶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雖然有部分評論認為,微博這次的舉動,主要是為了防範競爭對手,不是針對用戶,而且要在用戶身上實際執行也很困難。

但紐約大學訪問學者滕彪表示,這個新版使用協定顯示中共想要把所有的知識財富佔為己有。雖然新浪微博有5、6億的用戶,但它的整個運作,整個的影響力,都是在政府控制之下。

紐約大學訪問學者滕彪:「現在它就是明目張膽的制定這些讓網民非常憤怒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規定,也都是中共它控制信息,審查思想的需要。它刪帖、銷號,是控制言論的一個手段,它要把內容的版權據為己有也是一樣,它要財富整個的這個影響力,它實際上是政府的財產。」

滕彪表示,中共最怕歷史真相和現實真相的傳播,它的專制體制,它的腐敗,讓很多人非常的憤怒,想要反抗這種體制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中共害怕民眾會透過互聯網組織抗爭和抗議,新浪微博實際上也成為幫助中共進行言論審查的工具。

採訪編輯/常春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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