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12日訊】大陸官媒報導,近日,海南瓊海前市委副書記陳列雄,因受賄近千萬元人民幣,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指控稱,陳列雄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849萬元、港幣80萬元,還用贓款在海口購買兩個商鋪。
1992年到2014年,陳列雄擔任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瓊海市溫泉鎮委書記、嘉積鎮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
陳列雄在瓊海市官場近30年,在土地工程領域大搞權錢交易,還利用鄉鎮換屆的機會,插手幹部選拔、人事任用等。
陳列雄2014年退休,2015年1月落馬。
另外,陳列雄在擔任瓊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7/09/12/a1342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