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紀事》序一:「痛」是話題 不是主題

編者按:2015年7月9日,中共開始密集抓捕、傳喚全國各地的維權律師及其助理。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謝燕益、周世鋒、謝陽、隋牧青、李春富等一批知名律師被捕,有的至今下落不明。謝燕益在被非法監禁553天後,獲釋回家。他在監獄中遭遇了怎樣生與死的考驗?謝燕益親自寫下近20萬字的《709紀事與和平民主100問》,大紀元網站有幸首發此書,將分兩大部分連載:其一為《709紀事》,其二為《和平民主100問》。

序一:「痛」是話題,不是主題

在為709奔走呼籲的這兩年裡,作為家屬,最想知道的就是他們在裡面發生了什麼?我們曾經抱有「幻想」──沒錯,就是「幻想」。

我們幻想他們好歹是律師,總不會打他們吧?餓他們吧?事實證明我們錯了:他們不僅被毆打被餓飯,他們還被灌藥被「固定姿勢」折磨,被威脅(以家人性命),被與外界嚴密隔絕……在謝燕益律師的自述裡面,我看到的是熟悉的情節。這些情節我聽李和平描述過,李春富描述過,709謝陽的妻子描述過,翟岩民的妻子描述過,勾洪國的妻子描述過,還有許多709被釋放出來的律師和公民描述過。

關鍵是當他們在裡面發生這些事時,我們在外面無能為力。因為律師會見被攔阻,通信被攔阻。最初的六個月我們不知道他們被關在哪裡,不知道罪惡的酷刑正在他們身上實施。那時,我們還抱有幻想,幻想他們六個月後──回家。當然後來幻想徹底破滅。

謝律師書中第七章《關於吃藥、認罪與抗爭》裡面有一段:「沒有經歷過這個過程的人可能認為,你堅持抗爭不就完了,零口供,沉默以對拒絕回答一切問題,還可以絕食抗爭,如果強制吃藥可以拚死抗爭拒絕到底……理論上這是成立的,可是在真實情景下你很難做到。」

這段話說的「理論上」,我是被深深觸動的。對於所有經歷709劫難被抓捕的人而言,我們的所有看法都是「理論」,而他們是親歷者。對於我們「酷刑」是兩個字,對於他們「酷刑」是切切實實的以自己血肉之軀經受了。不是十天,不是半個月,是六個月、一年、一年半……有的「被與外界嚴密隔絕」都已經超過兩年了,這是怎樣變態扭曲的酷刑啊……但在中國,這還不是最嚴重的酷刑,只有更嚴重的酷刑。

在這群經歷變態酷刑折磨的人回家後,709仍然沒有結束。他們在恐懼中痛苦煎熬著,失去了聲音。我們有時焦急,有時又為自己對他們的苛責自責。看了謝律師的自述,我又一次陷入自責之中。對於他們這批經歷709事件的人,我們永遠是旁觀者,無法體會他們的切膚之痛。

但痛是「話題」,不是「主題」。主題就是709對於我們所有牽涉其中的人,意義到底是什麼?我們怎樣看這仿若滅頂之災對每一個家庭所帶來的傷害和痛苦?

我個人覺得上帝揀選了709所有的家庭,把我們放到一個誰都意想不到的惡劣環境裡面,期盼我們在這個時代用鮮活的生命活出他期望的:「你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我們也確實活出來了:我看到妻子們努力去活出來這樣的生命,我也看到備受酷刑折磨的709律師、公民、辯護人和支持者也在竭盡全力活出這樣的生命。包括謝律師,艱難中願意將經歷披露出來,希望對同道有幫助。

時至今日,709成了良知尚存的中國人心頭的一簇火苗。所以,回憶披露過去的經歷,不是要在痛中駐足仇恨,而是我們發現在痛中,我們活出了愛。

僅以此文跟隨謝燕益律師的「顧及別人的事」。

得做此序,是我的榮耀。

709家屬王峭嶺

2017年8月19日

***

謝燕益簡介

謝燕益,男,1975年3月20日出生,廣東省電白縣人,筆名梁不正,前北京共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北京凱泰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著名人權律師,中國曾押政治犯。

多年來,因一直熱心關注民權和民生問題,為弱勢群體和維權公民代理過多起維權案件,故而備受世人矚目;2003年,曾因起訴時任國家軍委主席江澤民不顧民意違反憲法利用等額選舉方式繼續擔任國家軍委主席,而使之成為提起憲政第一訴;2005年起至今,曾因向官方提出數十件法律建議案、倡議、公民意見及公益訴訟案,尤其是發起旨在廢止勞教制度的民間勞教紀念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法草案》立法建議及控告綠壩軟件侵害公民信息權利案等,對促進社會民眾關注中國的法治建設產生了積極影響;曾因在網上發表多篇諸如《社團的使命》、《當官僚成為一個階級》、《法治死亡論!》、《中國十大反法之治》、《政改破題——人大代表直選》等抨擊時弊的文章,並因主張變革而引發熱議,受到中外媒體的爭相採訪與報導;2008年,曾發表《和平民主運動研究》而鮮明地倡導和平民主理念;2015年5月2日,慶安訪民徐純合被槍擊案發生,因其對此公共事件高度介入,並於5月4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公安部等公開發布《哈爾濱慶安鐵路公安局故意殺人涉嫌案件檢舉書》,7月9日接受外媒採訪,7月10日又發表了有關王宇、周世鋒等維權律師被當局抓捕的文章等,隨觸怒了中共當局的敏感神經,立即遭到當局嚴酷打壓;2015年7月12日,被北京警方以不知名罪名強行帶走和抄家,後被指定監視居住;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2017年1月5日,取保候審釋放。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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