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無罪 北檢將上訴

【新唐人2017年08月26日訊】接著看到,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違法洩密起訴,台北地院以憲法第44條,總統具有院際調解權,一審判馬英九無罪,北檢在收到判決後,將依法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北院還是認為有洩密耶)。」

對媒體的問題,前總統馬英九沒多說,但前一天官司無罪判決的好心情,全掛在臉上。這起司法爭議起於2013年8月31日,當時前總統馬英九聽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尚未偵結的偵查秘密後,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討論,甚至要黃世銘向江宜樺專案報告,檢方認定馬英九涉及洩密跟教唆洩密,將他起訴。

但台北地院法官搬出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際爭執,得召集各院院長解決的條文,認為馬英九是執行總統職權,轉述方式也符合比例原則。

台北地院庭長廖建瑜:「認為有洩密的行為,主觀上也認為他具有一個不法性,但是在所謂的違法事由的部分,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本院的判決結果是,馬英九先生無罪。」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法院誤採信被告院際調解權之辯詞,使總統可以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之刑事個案的偵查資料,本案判決認事用法顯有違誤,檢察官將依法提起上訴。」

北檢認為法官引用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判馬英九無罪,決定提上訴。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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