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25日訊】週四,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前董事、副總經理肖鵬,因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刑五年兩個月。
指控稱,2000年到2012年,肖鵬擔任雲南電力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工作便利,違法違規轉讓股權,使雲南電力集團損失2.73億元人民幣;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萬餘元。
據報,肖鵬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退清贓款、繳納罰金,因此從輕處罰。
2015年4月2日,肖鵬被立案,6月,被免職。
據統計,2015年,包括肖鹏在內,南方電網有至少五名高管被調查,41名幹部和員工受到處分,其高管落馬數量成「央企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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