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運三子遭改判入獄 學者指有上訴空間

【新唐人2017年08月18日訊】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改判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三人入獄,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有法律學者認為,上訴庭以偏離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重審案件」,三人有相當的空間上訴至終審法院。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星期五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原審法官基於事實證據裁定黃之鋒三人沒有使用暴力,但上訴庭就違背這個裁斷,自己再去演繹事實,以暴力為由判決三人監禁。他認為三人有相當的空間能上訴到終審法院。

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上訴庭是一面倒的要阻嚇性而它的基礎是今次涉及暴力、延用暴力,但這個不是證據,你回頭看,雙學三子沒有使用暴力。」

出席同一節目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提醒港人面臨港府與中共的聯手,加上法庭的審判不公時,要更加努力去抗爭。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當自由、民主、公義、勇氣奉獻的價值,在法庭完全不被承認的時候,我覺得香港的市民要有更加多的努力,在自己的崗位和民間,去鞏固這些價值。」

路透社報道,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層最初不主張就原審判刑提出覆核刑期,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堅持提出覆核。袁國強星期五回應事件時沒有否認,重申是以法律原則做決定。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