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中共為何阻擾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吉林省白山市農民劉廣海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善待他人,孝敬父母,吃苦耐勞,是十裡八村公認的好人。但2016年9月12日傍晚,劉廣海賣菜回家時卻突遭警察綁架。更匪夷所思的是,今年6月29日,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非法庭審劉廣海時,竟拒絕給他的辯護律師辦理相關手續,使其無法為劉廣海提供辯護。

該法院于法官要求律師回天津當地司法局辦允許其給法輪功辯護的證明才可以來白山市辯護。律師說這是違法的。于法官卻回應表示,他在白山市辦了十幾年的法輪功案子,從來沒有律師敢出庭辯護。于的態度非常蠻橫。律師只好快速回當地司法局辦手續,誰知當地司法局也不給辦,要求他到市里辦。律師又輾轉到市司法局,結果仍是刁難不給辦。

類似這樣的事例並非個別。據明慧網最新統計,2017年上半年,至少有5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時,中共法院不通知律師,剝奪律師的辯護權,不通知當事人家屬或秘密開庭、秘密審判。有的法官咆哮法庭,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律師要吊銷他們的律師證;有的法官威逼利誘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辭退律師就輕判,不辭退重判;有的法庭開庭時拒絕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進入法庭辯護。

稍微具備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辯護是現代刑事訴訟的重要職能之一,也是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項權利。自刑事訴訟啟動時起至審判結束之前,他們不僅可以自行行使辯護權,還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進行辯護,對偵控機關的控訴進行反駁和辯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無論是剝奪法輪功學員律師的辯護權,還是阻擾他們為法輪功學員發聲都屬於非法行為,都是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律師的合法權利的侵犯。這一點毋庸置疑!

既然如此中共法院為何要知法犯法呢?

這是因為,江澤民集團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至今還在延續,而由法院主導的對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則是這種迫害中的重要一環。如果任由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則不僅會使原本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庭由此變成揭露江澤民和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的正義講壇,越來越多的旁聽者因為明白了真相而覺醒,越來越多的當事法官受到良知的拷問,更重要的還在於它將使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難以順利進行和完成。

眾所周知,江澤民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中國憲法明明白白寫著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他們信仰法輪功有什麼錯?法輪功學員向世人遭受揭露迫害的真相又有什麼錯?究竟是法輪功學員在犯法還是江澤民和中共及其他們操控的法院在犯法,我想是凡是正常的旁聽者,聽過律師的當庭辯護可謂清清楚楚。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還要硬著頭皮判法輪功學員有罪豈將淪為笑柄?正因為如此,他們對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恨的要命怕的要死,想方設法阻擾他們履行自己的職責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不過,我想正告中共法院的是,如果說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已經犯了罪,那麼你們阻擾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非要判他們有罪則是罪上加罪。對於這一點你們中的許多人其實也心知肚明,之所以知錯犯錯,只是因為為了自己的飯碗不敢得罪「610」罷了。但是你們想過沒有,你們不敢得罪610卻得罪了人心正道天意,等待你們的將是何種下場?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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