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10日訊】香港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人,2014年9月衝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引發全球矚目的雨傘運動。他們被指控「參與非法集會」並被判處有罪,但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再次提出上訴。
在去年的判決中,黃之鋒及羅冠聰被判社會服務令,周永康被判囚三周、緩刑一年。三人星期三早上到金鐘高等法院應訊,黃之鋒強調,無懼律政司的打壓。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律政司在案件判決一年,希望重新增加刑罰,去覆核刑期和判刑,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會延續公民抗命的精神,繼續在公民抗命和街頭抗爭去爭取民主。」
律政司在庭上指,三人雖沒直接使用暴力,但號召過百人衝入政府總部是用武力公然挑戰警方和法律,三人應即時監禁。辯方則反駁指,三名被告呼籲示威者和平集會,並未號召他人作激烈行為。
法官聽取辯控雙方的陳辭後,將案件押後至下週四宣判。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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