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03日訊】湖南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被警察抓捕後,12小時之後隨即死亡,家屬維權4年,終於在2016年底獲得31.9萬元高價賠償金,這一事件最近被媒體報導,在中共迫害法輪功18年來,這是一起罕見的國家賠償案例。那麼在中共對法輪功迫害政策未變,迫害仍在持續的情況下,出現這樣的案例說明了什麼?受中共迫害的群體和個人如何利用國家賠償法維權呢?台灣人權律師朱婉琪警告中共官員:聽命非法指令的人難脫干係, 唯有拿出良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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