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剛剛被免職的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被中共官方公示已被中紀委立案審查,而就在此前一天,官媒發布消息稱,7月21日,公安部黨委召開擴大會議進行專題學習,公安部一把手郭聲琨主持。該新聞由駐公安部紀檢組撰寫,最先由中紀委監察網站刊登。
這則消息最值得注意的是,會議要求將中共巡視《條例》、中辦通知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幾日前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署名文章,納入公安部黨委和各局級單位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要「以中央巡視為標準」,「要全面落實責任」,「巡視部門要加大監督力度,更好地發揮利劍的作用」,而「更好地發揮利劍的作用」正出自王岐山的文章。
在筆者的記憶中,公安部將王岐山的文章列入學習內容這似乎是首次,而郭聲琨和公安部對中央巡視的表態,比去年底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更有種「臣服」的意味。要知道,就在去年6月22日中央宣布將巡視公安部、「610」在內的32家中央部門後不久,遼寧開始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背後下達命令的正是公安部。此舉明顯是在對抗巡視。
筆者分析現如今公安部學習王岐山的文章、對巡視如此表態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王岐山7月17日的重磅文章闡述了習、王之間的關係,在破除了習、王不和的傳聞之外,還在告訴所有人習、王是一體的。
王岐山的文章指出巡視工作是以習近平為核心的十八屆中央作為「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習近平「每次都詳細審閱巡視報告,發表重要講話,全面系統闡述巡視任務」,併發出指示、指明巡視的方向。在習近平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王岐山領導下的中央巡視組與「習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大事項一律報中央決定」。
上述說辭就是在告訴大家,習近平非常瞭解中紀委的巡視情況、巡視發現的問題,而且是親自下指示,在王岐山領導下的巡視工作完全是在執行習近平的命令。二者關係盡在不言中。
浸染中共官場許久的郭聲琨和公安部自是秒懂,將學習王岐山的文章和《條例》、中辦通知並列以及高調表態,就是具體的體現。
二、孫政才被查讓郭聲琨心驚,因為二者的一個共同點是在中共十九大「關鍵人選」內部評議程序中,在地方部門考核時都為不合格。郭聲琨是否會步孫政才的後塵,只能說一切皆有可能。
據香港《爭鳴》雜誌5月號報導,關於中共十九大「關鍵人選」的評核,共有4關。第一關在4月中旬告一段落,主要由(一)地方部門、各界上層(人大、政協、民主黨派、黨代表)審議;(二)中共十九大籌備領導小組、中央調研組、中央換屆工作檢查組到地方部委考察、查核;(三)中央政治局、中共十九大籌備領導小組總評議,提初步意見。
第二關在7月中旬,由中央政治局、中共十九大籌備領導小組負責,名單交由中央工作會或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無記名投票。第三關在9月中旬之前,徵求已退休國家級、副國級老官員的意見。第四關由中央政治局、中共十九大籌備領導小組就准候選人重點展開談話。
截至目前,孫政才和郭聲琨都是地方部門考核不合格、中央考察合格、中央總議待考。按照規定,如果是不合格,則等同於告別政壇。孫政才落馬後,郭聲琨能否過關,仍是個未知數,因為其問題同樣多多。
而去年中央巡視組在向公安部和隸屬其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610」辦進行巡視反饋時,就指「問題表現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要求他們要增強「四個意識」等,其潛台詞就是公安部官員們要向習近平看齊,要解決根子上的問題,即主管官員的問題,不要不忠誠。主管官員當然包括郭聲琨和其他對習近平陽奉陰違的副部長們。
今年5月19日,習近平在參加全國公安系統模範表彰大會上發表的講話中亦強調,全國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公安為人民」,「全面加強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而這顯然是在說給公安部的高層,也是在敲打郭聲琨等。
眾所周知,自江派大馬仔周永康執掌公安部、政法系統以來,中國的刑事案件每年以17%至22%的幅度上升,公安部門成了百姓公認的最腐敗、最黑暗的衙門,全國嚴重刑事案率居高不下,黑勢力橫行,各地民眾對社會治安不滿意程度上升。此外,公安系統也是迫害法輪功的重要部門,大批官員和各級警察都犯下罪惡。
習近平上臺後,針對公安、政法系統也進行了清剿,周永康等公安、政法系統高官接連被拿下。然而,周永康在各級公安系統的餘孽卻時不時興風作浪,違背習近平所提出的「依法治國」的案例依然不斷出現。最為典型的是今年四川的趙鑫案、山東辱母案,2016年的雷洋案和遼寧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以及2015年的「709抓捕律師」案,皆引發眾怒。尤其是雷洋的家屬被迫接受賠償的最終結果,更證明了正義尚難以實現。
作為公安部長的郭聲琨,對於上述案件的發生,顯然難辭其咎。據傳是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的表外甥的他,口號一直喊得響亮,從「依法治警、從嚴治警」到「政治建警、從嚴治警」,並且稱要增強「四個意識」,與習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從其行動看,卻是不時利用公安部與習近平暗中唱反調。例如,2015年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被大規模抓捕,正值習近平即將訪美之際,其所引發的國際社會譴責,讓習訪問美國時頗為尷尬。
此外,在郭聲琨擔任部長期間,公安部督辦了不少迫害人權的案件,如2013年良心企業家王功權被刑拘、2014年律師許志永被判刑、2014年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的「建三江案」以及2015年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刑6年等。另有知情者透露,在2015年,大陸控告江澤民的浪潮掀起後,郭聲琨在5月份曾前往天津市召開秘密會議,要求對法輪功學員加重打壓。
在這樣的公安部長領導下的公安,又怎能真正為人民?又怎能做到依法治國?如果與習近平的「七個有之」對照,郭聲琨與孫政才一樣,同樣屬於「陽奉陰違」之輩。這樣的郭聲琨理應被拿下。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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