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7月08日訊】中國訪美研究生章瑩穎被綁架案日前完成了二次開庭聆訊。檢方公布的資料顯示,嫌犯在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的助教合約在案發前已經終結,案發時他正處於無業狀態,靠其妻每月1800美元的收入度日。
章瑩穎案第二次開庭聆訊結束後,為章瑩穎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華人律師王志東對媒體披露, 在這次聆訊的20多分鐘時間裡,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一直一言不發,全程沒有看受害人家屬一眼。
檢方公布的文件資料顯示,疑犯克里斯坦森(Brendt Christensen)在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的助教職務已於今年5月底結束,也就是說,該嫌犯在案發時是一個無業遊民。
檢察方文件表示,案發前後,克里斯坦森與妻子兩人僅依靠妻子每月1800美元的收入生活。這個收入水平遠低於當地人的平均收入值,而且夫婦倆每個月僅房租、水電費就需開支1150美元。
目前,章瑩穎的下落是所有人最關心的問題,也是該案最關鍵的一個環節。
對於這個問題,陸媒引述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的分析表示:章已失蹤20多天,迄今未發現她的任何生存的跡象,而根據FBI監聽到的通話內容,嫌疑人承認綁架了女孩,女孩有過激烈反抗,加上嫌疑人特意清洗過車輛上的痕跡等等蛛絲馬跡,從這些線索和證據來看章很可能已遇害。
外界注意到,章瑩穎遭綁架案是以聯邦和聯邦法院的名義起訴,輿論認為,這意味著檢方正尋求便於以「綁架致死」的罪名將罪犯判處死刑。
然而,如果警方一直找不到章瑩穎的下落,又沒有發現更有說服力的相關物證,聯邦法院能不能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呢?
對於這個問題,許蘭亭表示,在美國重大案件判死刑是非常慎重的,如果章瑩穎是生是死,是否遇害都不確定,這個案子肯定不能判死刑。
他介紹說,在美國有陪審團制度,尤其是涉及死刑的重大案件,起訴方必須要用證據來說服陪審團,證明嫌疑人有罪,是殺人罪,因此前提是要找到章瑩穎。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