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屬防衛過當 律師:于歡可能判3到10年

【新唐人2017年05月30日訊】日前,備受關注的山東「辱母殺人案」二審開庭,此次二審推翻了之前一審判決,認為適用法律有誤,並認定于歡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多名中國律師表示,于歡量刑可能在3年到10年之間。此前,于歡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

據陸媒報導,5月27日,「辱母殺人案」二審開庭,法院未公布最終判罰結果,將擇日宣判。此次控辯雙方圍繞于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展開激烈辯駁。辯護律師認為于歡屬正當防衛,作無罪辯護;官方認為于歡行為屬於防衛過當;被害人代理律師則認為于歡至少構成故意傷害罪。

最終二審推翻了一審中認定的于歡行為的性質不是防衛,認為一審適用法律有誤。二審還認定于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於防衛過當。

對於此次審理,多名中國律師表示,根據法律,于歡量刑可能在3年到10年之間,如果附帶民事賠償,可能會減少刑期。而此前,2017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該判決引發中國公眾的憤怒,指責審判不公。

據報導,27日二審開庭時,于歡再次強調,案發時自己遭到了多人的圍毆,母親也多次遭到虐待和性侮辱。在警方拒絕干預後,于歡不得不拿起刀對他們進行警告,後來在「正當防衛」下,將對方誤傷。

于歡的母親蘇銀霞也在法庭上將受辱的經過做了詳細描述。她在講述中透露了其中一個追債人向她露出生殖器,進行性侮辱,並揪于歡的頭髮、摳他的眼睛等。于歡被氣得「臉也白」時,忍無可忍才持刀防衛。

此外還有一名追債人杜建崗也出庭作證,他承認在追債時有人露出生殖器,但聲稱沒看到有人毆打于歡。並解釋自己「拍打」于歡,只是為了阻止他與追債人糾纏。

此前媒體報導,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因為無法償還高利貸,2016年4月14日,被11名追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性侮辱和毆打。期間3名警察接到報警趕到現場,卻拒絕干預,隨後發生了于歡「正當防衛」傷人事件。當天,于歡拿刀刺傷了4名追債人,後來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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