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于歡稱正當防衞 母出庭證實受辱細節

【新唐人2017年05月27日訊】山東辱母殺人案在社會高度關注下,5月27日再次開庭,被告于歡強調是「正當防衛」下誤傷對方,其母蘇銀霞出庭作證。

早8點,山東省高級法院第二次開庭,對發生在聊城的辱母殺人案再次庭審。于歡陳述了自己上訴的理由,辯護人、檢查人員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對其進行了詢問和質詢,于歡一一進行了回答。

對案發時被追債人侮辱毆打的情況,于歡做了再一次陳述。他強調自己遭到了多人的圍毆,母親也多次遭到虐待和侮辱。

于歡指出,警方到場後,對追債人的惡行沒有任何阻止,他們彼此顯得很熟識,這導致自己對警方不再信任。在這種情況下,于歡為了逼退追債人的進一步侮辱毆打,不得不拿起刀對他們警告,後來在「正當防衛」下,將對方誤傷。

這次庭審中,于歡的母親蘇銀霞和其中一名追債人杜建崗也先後出庭作證。蘇銀霞將受辱的經過在法庭上做了詳細描述。她講述中透露了其中一個追債人突然脫下褲子,向她露出生殖器,向她彈煙蒂;又揪于歡的頭髮、摳他的眼睛等。于歡被氣得「臉也白」時,忍無可忍才突然取刀捅向對方。

但是杜建崗的描述則不同,他承認在追債時有人露出生殖器,但卻說看不到有人毆打于歡。他聲稱自己「拍打」于歡,只是為了阻止他與追債人糾纏。

據媒體報導,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因為無法償還高利貸,2016年4月14日,被11名追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和毆打。

當晚10點多,源大公司職工在報警後,當地警方三人(一26歲女警朱某和兩名協警)趕到現場。朱某只說了一句「你們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後,隨即與兩名協警離開了事發現場,前後只有4分鐘。

警方離開後,追債人繼續對于歡母子侮辱毆打。無法忍受的情況下,于歡正當防衛,拿刀刺傷了4名追債人,後來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對此案開庭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于歡不服判決,遂提出上訴。

案件宣判後,在民間引起了批駁的聲浪,網民紛紛指責審理不公,有意忽視案件中被告人母子被侮辱毆打的情節。也有很多的法律界人士出面,指出于歡是正當防衛。

就在這此次二審開庭的前不久,山東檢察機關認為女警朱某等人的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決定不予刑事立案。

(記者李若愚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