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查的副部級高官、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近日有了下文。5月25日,中共中紀委監察網站發文稱盧恩光已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公示披露,盧恩光在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金錢開道,一路靠拉關係買官;亦官亦商,控制經營多家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為企業謀取利益;為在職務提拔、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物。
引起筆者關注的是盧恩光為了陞遷,究竟向哪些官員行了賄?據大陸媒體報導,他具有「不同凡響」的人生履歷,因為「他幾乎每一步都不走尋常路」。
據報,盧恩光早年在家鄉山東陽谷起家,30多歲就出任了縣政協副主席,此後一躍進入省政協,成為局級幹部。2001年至2007年,盧恩光參與籌備組建華夏文化出版集團,並擔任了華夏日報社社長,由此跨界、轉行,進入媒體圈,同時兼任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和秘書長之職。出人意料的是,2007年,他再度進入官場,即轉到勞動保障部(後來的人社部)工作,成為正局級領導。2009年,盧恩光再度跨界,沒有政法工作經驗的他居然出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同時兼任人事警務局局長,更神奇的是,在工作6年後,他於2015年由副轉正,併進入黨組班子,提任副部。
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共的體制下,盧恩光人生四大轉折時期都有「貴人」相助,而這些「貴人」必定都是相關的官員,且極有可能都拜倒在盧恩光的「金錢開道」下。尤為引人好奇的是,讓他從勞動保障部進入司法部並升為副部級的「貴人」的真面目。
筆者推斷這個「貴人」應與剛剛卸任的前司法部部長吳愛英有關聯。吳愛英亦是山東人,1993年升任山東副省長,1998年起任山東省委副書記五年,期間經歷李春亭、張高麗兩任省委書記。2003年11月進入司法部任副部長,2005年起任司法部部長。此前港媒《爭鳴》披露,吳愛英是藉助山東的老上司王樂泉攀上週永康而進入政法系的,可以說是個「法盲」。這一點與盧恩光相同。
2006年,司法部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展開了法律援助活動,彼時盧恩光恰好擔任殘疾人聯合會下屬的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和秘書長之職。同為山東人的吳愛英、盧恩光產生某種交集也在情理之中,而其後盧被調入司法部擔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的要職也就順理成章,甚至從此變為吳的親信。
而吳愛英上任後,對周永康是亦步亦趨,一方面利用監獄系統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方面要求律師配合周的「維穩」政策,而不是要律師來維權,致使律師地位越來越低下。如當年重慶薄熙來時代構陷李莊律師入罪時,吳愛英竟然以司法部的名義發了一個要求大家認識李莊的問題的檔,並將批判李莊的文件下發到全國。
在習近平上臺後,提出「依法治國」,吳愛英卻持續打壓律師。2015年5月,她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稱要教育引導律師「擁護黨的領導及社會主義法治」,被律師批為是在走文革老路。顯然,吳愛英的具體執行者繞不開負責司法部政治部的盧恩光。盧恩光為了巴結吳愛英,也一定是亦步亦趨。
毋庸置疑的是,吳愛英的所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高層開始了「清除」行動。先是2016年10月,熊選國空降司法部任副部長,主持重要會議;其後在今年2月,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副手張軍正式接任司法部部長之職。吳愛英卸任。
然而,卸任並不等於平安著陸,此前諸多退休官員的落馬就說明瞭這一點。換言之,盧恩光的被查也在昭示著吳愛英處境不妙,至少受賄罪是免不了的。
而且,根據此前中央第六巡視組在司法部黨組專項巡視的回饋,司法部存在的問題還有「一些單位公款吃喝、濫發津補貼,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及罪犯轉押服刑等方面腐敗行為易發多發」等,而吳愛英對此難辭其咎。或許,此時的吳愛英早已坐臥不寧,惶惶不可終日。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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