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紐約5‧13法輪功活動騷擾者將被錄像取證

【新唐人2017年05月11日訊】法輪大法活動主辦方日前表示,鑒於紐約親共組織頭目朱立創李華紅多次煽動、騷擾法輪功的合法信仰活動,本次活動現場將對相關騷擾組織及個人錄像取證,並保留進行法律訴訟的權利。

2017年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廿五週年,5月12-14日將有近萬名世界各地的部分法輪功學員齊聚紐約、舉行盛大慶祝活動。針對歷年來李、朱二人的「騷擾」,主辦方表示今年將提交證據給聯邦相關機構,捍衛美國境內的信仰自由。

據活動主辦方介紹,「世界法輪大法日」系列活動通過合法申請獲批,不容他人故意破壞和搗亂。第一,對搗亂人士以及橫幅、手舉板,都會正當錄像以及拍照存檔,並提交現場證據給相關機構調查;第二,保留起訴對方組織以及個人騷擾、仇恨犯罪以及為極端共產主義工作的訴訟權利。

鑒於過去李、朱等人對法輪功團體的騷擾行為被多次記錄在案,主辦方表示不排除活動當天會有相關機構到場便衣執法,查詢現場「抗議人士」的犯罪記錄以及是否係非法移民。

美國宗教自由權利不容侵犯

主辦方重申美國宗教自由權利不容侵犯,希望這些人懸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在美國當前的形勢下,李、朱二人主導的「全球華人反X教聯盟」對法輪功信仰團體或個人進行的傷害,非但不會被美國法律認可,而其為外國政府發聲的行為也將受到新的約束。

華人選民聯盟監事長黃金利博士表示,自由、公平、正義是美國的精神,美國不只尊重個人的自由,也非常尊重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應該受到保護,如果在美國壓迫甚至是造謠、污衊(法輪功),那是不對的,違反美國的憲法精神以及立國信念。希望今後這種情況不要再發生,因為每個種族、每種信仰的人都有他的自由。」

而這種捍衛宗教自由的精神在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上任後更加突出。川普在就職後的祈禱早餐會上就指出,美國不歡迎破壞宗教信仰自由的人,要保證美國的信仰自由。

在5月4日,川普還簽署「宗教自由行政令」,表示「信仰深深地嵌入我們國家的歷史,我們建國的精神,我們國家的靈魂,我們將不再允許有信仰的人們被瞄準、被欺負或被噤聲」,而美司法部將確保向個人和團體提供宗教保護。

對於一些不了解真實情況的新移民,如果為一些蠅頭小利去參加或協助這樣煽動他人、違規的團體,對自己其實也相當不利。

騷擾參與者或被聯邦機構暗中取證

根據「追查國際」的多年調查取證,凡是跟法輪功「作對」的活動都由中共幕後操控,而鑒於外國政府勢力捲入,美國政府對這些中共團體和個人尤其警惕。

對歷次「抗議」活動中、在街頭露面的參與者,其實聯邦機構都在暗中取證。有社區知情人士告知大紀元,聯邦調查局(FBI)曾約談他,請他配合指證這些涉嫌攻擊法輪功的人士。如果被FBI鎖定,當事人的姓名、背景、經歷以及通過什麼獲得美國的合法居留身份、有無犯罪記錄等,都會被調查得一清二楚。

李華紅朱立創已經因為其言行被告上法庭,且李華紅已有刑事犯罪記錄。 2013年1月8日,李華紅因為攻擊法輪功學員,被紐約皇后郡刑事法庭認定有罪。2015年3月,因李華紅和朱立創仍持續對法輪功學員以及社區居民進行謾罵和騷擾,再次被告上法庭。主辦方奉勸那些被李、朱二人蒙蔽的華人,不要以身試法。

紐約律師葉寧表示,「公然挑釁法輪功,舉著五星血旗、群魔亂舞的場面,這種仇恨煽動,不是單純的意識形態之爭,也不屬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裡面的『自由表達』範疇,已經觸及『群體滅絕罪』,觸及美國加入種族滅絕罪的刑事立法修正案的範疇。」在美國,群體滅絕罪屬於聯邦重罪,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個人要三思 為自己行為負責

從大紀元獲得的多方資料來看,李、朱二人每次組織「抗議」法輪功活動,都用現金或其它福利作為酬勞,用人情拉攏親共人士,而大多數獲邀前來的人都表現出一種心虛、擔心被看到、曝光的狀態,或帶墨鏡、帽子甚至口罩,在看到鏡頭時還不停用手或手舉板遮臉。

主辦方強調雖然「抗議」活動有人在幕後指揮,但在自由社會、個人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希望那些被拉攏的人士,弄清楚這些「抗議」行為有涉嫌嚴重違法,並可能在將來承擔法律後果。正如西班牙人權律師卡洛斯·伊格萊西亞斯(Carlos Iglesias)說的,身在他國,你必須遵循當地的法律和政策,尊重這裡的人文精神,而且個人行為個人擔,「雖然他們不是活動組織者,但也必須承擔後果」,希望抗議活動的人士不要像木偶一樣被人操控。

評論人士夏小強也表示:有人以為有中共撐腰、不用怕,你要是從中共的歷史檔案來看,卸磨殺驢、過河拆橋、「為黨賣命、黨卻不要你」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要寄望中領館會為你撐腰,民主社會自己的行為要自己來擔。

他說,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體現中國傳統的價值觀,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如果聽信中共的謊言,或為蠅頭小利而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法輪功,得不償失。「切莫淪為江澤民集團迫害信仰的工具和打手,這在美國這個自由社會絕不被允許。」#

──轉自《大紀元》(記者徐雲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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