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討者並非乞丐?休市新法規禁沿街乞討

【新唐人2017年04月21日訊】上週休斯頓市議會通過法規,禁止路邊討錢物(panhandling)行為,以及禁止流浪者在路邊搭建窩棚。同時,西南管理區委員會(轄區包括中國城)決定出資六千美元,加入休斯頓市長推動的社會宣導運動,呼籲民眾勿施捨錢物給路邊乞討者

配合議會通過的這項新法規,市長特納(Sylvester Turner)推出相應的社會宣導方案,通過廣告,路邊告示牌,社交媒體等方式,明確建議民眾——與其將錢給路邊乞討者,不如捐給專門服務流浪者的福利機構。特納呼籲各管理區共同籌集宣導運動的經費,目前包括西南管理區在內,已經有十五個管理區參與。這項宣導運動預算高達十五萬美元,將從三月份開始持續到年底,並可能延續到明年。

西南管理區委員會主席李雄:「路邊乞討行為和流浪者是管理區長期頭疼的問題,他們不僅對商家居民帶來攪擾,具有安全隱患,而且影響到市容,希望借助市長的宣導運動,能夠使得這些人離開。」

目前,中國城百利大道的路邊乞討行為和流浪者情況最為嚴重,李雄表示,管理區在跟警方的合作中瞭解到,那些街邊乞討者大部分不是真的貧困。

「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在街口要錢的人,都是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做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我們建議民眾不要給街頭乞討者任何錢物。」

休斯頓警察局資深警官汪得聖表示,流浪者不同於路邊乞討者,也是一個複雜的問題。

休斯頓警察局資深警官汪得聖:「因為那些流浪者啊,為什麼會無家可歸路邊要錢,我們當局自己也不知道。他們有些人就是因為某種原因沒有錢,然後就流落街頭這樣,不管是因為家庭賦稅還是什麼原因了。那有些人他們選擇寧願住路邊也不要去收容所,因為收容所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煙,也不能吸毒,也不能做這個做那個。而且收容所它不是整天讓你在那裡,一般的收容所就是晚上八九點開門,然後到早上固定的時間,就像旅館一樣一定要出門。那他們出來做什麼呢,就去街頭要錢,要完錢以後晚上再去收容所睡覺。所以說現在我們就是動用一些資源,想要幫這些無家可歸的人重新融入社會。」

新唐人記者以易永琦、乾朗休斯頓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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