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4月17日訊】週一,韓國檢方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她涉嫌18宗罪,並受賄592億韓元,約為5200多萬美元。朴槿惠成爲韓國憲政史上第三位因涉嫌腐敗而遭到審判的前總統。
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犯有強迫企業出資,濫用職權,收受鉅款賄賂等18宗罪。朴槿惠索要和約定收受的財物包括在內,涉賄金額合計達592億韓元。
朴槿惠涉嫌的最大罪名是受賄。檢方認爲,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接受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請託,要求其向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等出資433億韓元,其中實際到位資金爲298億韓元。
這次調查新增了兩項受賄指控。一個是涉嫌要求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向K體育財團出資70億韓元,此前調查中只認爲朴槿惠涉嫌脅迫。
另一項是涉嫌要求SK集團會長崔泰源出資89億韓元,但調查中發現,SK集團沒有做出承諾或具體出資,因此認爲SK集團會長崔泰源沒有行賄嫌疑。
綜上所述,朴槿惠全部受賄金額這次又增加了159億韓元,共計592億韓元。
此外,朴槿惠還涉嫌濫用職權和脅迫罪,要求53家大企業向她和崔順實的共同運營財團出資774億韓元。同時,向崔順實泄露47分文件中的公務機密,指示制定文藝界黑名單等。
新唐人記者金燕韓國首爾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7/04/17/a1320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