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4月02日訊】日前,蒙冤21年的聶樹斌案獲得中共國家賠償,但金額只有268萬元人民幣,不到原告索賠數值20%。由於聶樹斌案存在太多黑幕和不公,案件賠付結果再次引起輿論對中共輕視百姓生命的譴責。
3月30日,中共對聶樹斌案的國家賠償決定書中指,共賠償聶樹斌無辜被殺冤案268萬餘元人民幣。其中:126萬元是聶樹斌的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5萬2千多元是聶樹斌被侵犯自由217天的賠償;130萬元是聶樹斌父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最後6萬4千元是聶樹斌母親的生活費。
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改判無罪後,12月14日,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在律師陪同下,向河北省高級法院遞交了聶樹斌案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共計索賠1391萬餘元。按此計算,中共賠付的268萬元人民幣,不到索賠金額的20%。
但是,對於這一結果,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對媒體表示不再申訴。此前,聶樹斌蒙冤21年,她申訴11年,期間波折不斷。
轟動一時的聶樹斌冤案,最終落得如此結果,再次引發網友譴責和抗議。自由亞洲電臺統計,在微博上有逾萬評論,大多表達了憤慨。
在網上表達不滿的凌先生接受採訪時分析,中共當局顯然不再追究那些製造了聶樹斌冤案的相關司法人員法律責任,認為該結果「顯然很荒唐」,表明「在極權國家死一個人就像是一個螞蟻一樣。」
另有網民表示憤慨:原來人命隻值268萬,連一線城市的房子都不如,國家賠償還不是納稅人的錢,並沒有看到他們為避免以後發生類似的事件做什麼努力,有一種錯判了也賠得起的感覺。
網民「秀才江湖」對聶樹斌母親的不上訴表示不理解,寫道:冤殺你兒子,踩著你兒子的屍體陞官發財的司法人渣,你也不申訴了?我一個外人都替聶樹斌不服氣。
網民周穎彥對比說,一個被錯殺的(聶樹斌案)賠償268萬,另一個嫖娼的(雷洋案),而且警察「合法執行公務」致死的卻賠了4000萬,真的感覺自己的智商不夠用。
時事評論人華頗對自由亞洲分析說,聶案牽扯的,是整個中共官場和制度的邪惡。「在西方國家人就是生命至上、自由至上、人權至上,西方國家發生這種冤獄來講所獲得的賠償都是天價的」;但中共是藐視生命漠視自由,中共這個政權是靠槍桿子打下來的。」
聶案仍有諸多黑幕待解
聶家獲賠268萬元人民幣,聶母表示不再申訴。雖然該冤案表現告一段落,但有認為,中共治下的司法不僅沒有改善提升的根本意義,而且仍有諸多黑幕和不公待揭。
1994年8月8日,石家莊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被報失蹤,次日在工廠後方的玉米地裡發現屍體,死者生前曾遭強姦。
1994年9月23日,聶樹斌作為本案犯罪嫌疑人,被中共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刑事拘留。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次年3、4月,中共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中共河北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聶樹斌死刑。
中共官方稱,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但槍決前沒有通知家屬。1995年4月28日聶樹斌的父親去看守所給兒子送生活用品,才被告知「人已經槍斃了」,並且出示了「骨灰」。聶樹斌從被判處死刑直至被槍決,他的家人從未收到過一審和二審判決書。
直到10年後,2005年1月18日,姦殺命案真凶王書金在河南滎陽被捕。其後供認1994年8月5日在石家莊西郊強姦殺害一名婦女。由此揭開了聶樹斌被冤殺的黑幕。
2005年3月,中共河北省高級法院表態對該案進行複查,但遲遲不公開結果。2007年3月12日,中共邯鄲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王書金死刑,但否認聶樹斌案是其所為,因此不認定王書金有重大立功表現。
王書金不服,2007年4月,他以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姦殺案為理由之一,向中共河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2007年7月,中共河北省高級法院二審不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書金案。王書金繼續對石家莊玉米地案供認不諱。2013年9月,中共河北省高級法院仍堅持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
2014年12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法院複查聶樹斌強姦殺人案。2015年3月16日,中共山東省高級法院通知聶樹斌案兩名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閱卷。兩位律師很快就發現聶案一二審卷宗中至少6處簽字涉嫌造假。其中包括,案卷中發現一份聶樹斌親筆書寫的「刑事上訴狀」,落款時間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這一時間是在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16天後。李樹亭據此認為,聶樹斌被執行死刑的時間存在疑問。
1995年4月28日,中共山東省高級法院最終認定河北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2016年6月6日,中共最高法院同意山東高院的意見;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後續國家賠償及追責程序啟動。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報》原代理總編輯馬雲龍帶領下作出《一案兩凶,誰是真凶》報導,同年年底被免職。
曾主持審訊王書金的中共原河北邯鄲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是最早著手調查王書金案的辦案警察,也是最早披露「一案兩凶」事件的公安人士。但2005年他發現王書金供述牽涉聶樹斌案「一案兩凶」後數次聯繫辦理此案的石家莊警方,未獲回應,最後將線索提供給了媒體。以後他便經常受到上級紀委的調查,2009年被迫停職並提前離崗。
聶樹斌的器官
聶樹斌死刑現場照片顯示,槍決聶樹斌應該是在下雪的冬天。從案卷中的執行照片看,聶樹斌是身穿羽絨服跪在雪地上,雪比較厚。而旁邊的執行人員也穿著厚厚的冬裝,聶不可能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槍決的。
石家莊氣象局的氣象資料顯示,1995年4月27日是25.8度,天很溫暖,不可能下雪或穿羽絨服。而1996年1月13日、14日下了兩場比較大的雪,其後又下過一場很小的雪。從執行現場照片上的積雪厚度來判斷,聶槍決的時間應該是1月13、14日那兩場大雪之後!
律師查閱案卷還發現,指揮聶樹斌死刑執行的審判員為空白。臨場監督人員的檢查人員也為空白。也就是說,這次執行既沒有執行報告,也沒有臨場監督報告,這完全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有媒體推斷,聶樹斌被槍決的時間,應該是在1996年1月13日後的幾天;這個時間段與中共高幹章含之首次換腎時間高度重疊,章含之的換腎時間是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之間。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在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說,那時她兒子可能還沒死,但他們為什麼說人已經槍斃了呢?還把骨灰都拿來了,他們是什麼目的呢?
2015年1月1日,章含之女兒洪晃的專欄文章,發表題為《受虐者的狂歡》的文章,其中談到「我母親的確換過兩次腎」,「第一次換腎是在北京朝陽醫院,第二次是7年以後在上海長征醫院。兩個醫院沒有透露腎源。」洪晃否定母親用了聶樹斌的器官,但她承認在器官移植過程中,「我們都得了選擇性道德麻木症。」
(記者藍採和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