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29日訊】週二,美國國會眾議院以215票對205票,通過了廢除前總統奧巴馬的網絡隱私法案。這項決議案已送交白宮,待川普總統簽字後生效。
奧巴馬簽署的網絡私隱法規定,電信公司在向廣告商或第三方提供用戶資料前,必須徵得客戶同意。
共和黨認為,執行該法規成本過高,並且存在監管漏洞,例如它只適用於Verizon和AT&T等電信公司,卻無法監管網絡社交公司,例如臉書和谷歌等。
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帕伊支持推翻法案,同時批評上屆政府越權。他表示,監管電信供應商屬於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工作範疇,而不是聯邦通信委員會。
民主黨反對廢除法規,他們認為這會侵犯消費者隱私。
但共和黨人表示﹐他們同樣關注用戶隱私。聯邦通信委員會未來將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密切合作,確保消費者的在線隱私受到全面保護。
美國參議院上週以50票對48票,通過法規。白宮週二發表聲明﹐表示強烈支持廢除法規。
眾議院這項決議案已送交白宮,待川普總統簽署後生效。
新唐人記者曹菁、嚴曦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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