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16日訊】經過一天半的審議,由八男四女組成的聯邦陪審團於週三(3月15日),對前洛縣警長李貝卡(Lee Baca)判定有罪,這表示他在FBI調查洛杉磯男子中央監獄虐囚案中進行了陰謀阻撓,並提供虛假陳述,最高可判20年刑期。
這次近兩個星期的審判引用了十多名證人,其中大多數由控方提供。
此裁決是在控方和辯方律師做結案辯論後兩天得出的。
李貝卡的律師爭辯說,前警長從六年前就開始出現早期老年癡呆所引起的認知損傷,也就是說他在2013年4月做偽證時已經神智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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