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聲明一:儘管眼前風雨如晦,但對於中國的未來,我一向抱有樂觀的態度。我是一個意志堅強的人,這一點在海內外華人已是有目共睹。我想看到中國實現民主憲政的那一天,真正走向法治的那一天,所有冤魂得到告慰的那一天……因此在任何情況下,我都絕對不會自殺或自殘,就連針尖大的輕生念頭,我都不會有。
廖祖笙聲明二:我的身體一向很好,一年到頭就連感冒都少有。我也是一個心細若發的人,不論是在家還是出門在外,我在方方面面一向都十分小心,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會出什麼意外。我的脾氣也挺好,在日常生活中我總是友善待人,即便是對施加迫害的人,我也是常懷了悲憫之心,因此我不可能無端會與誰發生肢體上的衝突。
廖祖笙聲明三:我不會再配合非法審訊,或是再甘受凌辱配合做任何形式的筆錄,只會沉默以對,平靜地直面任何形式的迫害。我在當兵的日子裡榮立過軍功,在激揚文字時期為國家為百姓傾注了太多的心血,而且已犧牲了我的至愛,我深知自己對這個國家有功,因此在非酷刑的狀態下,我不可能向任何人認罪,我只是一個正直的文人而已,我無罪可認。
廖祖笙聲明四:我夫婦倆都是菩薩心腸,為人也隨和,不論在哪都有挺好的人緣。我妻子的意志和我一樣堅強,我們在甘苦與共中一路走來,因為曾有的人生大痛,因為蒙上蒼垂憐,讓我們又有了一個十分可愛的女兒,所以我們對其格外珍視,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不會讓女兒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因此我們的女兒不可能會走失,更不可能會出什麼意外。
廖祖笙聲明五:我是一個被動的人,與許多積極主動促進國家進步的人士相比,我常感到慚愧,也常覺得自己做得不足。我的不少文字是在強加的苦難之下寫出的。如果非要說在這種情形下寫出的文字「有罪」,那麼請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先追究強加給我苦難者的罪責。殺人、整人「沒罪」,將人逼上樑山「沒罪」,那麼我就更不可能「有罪」。
廖祖笙聲明六:這十年來主要跳上前臺,對我一家百般壓迫、凌辱、殘害的,一直以來是政法系,我夫婦倆常深深懷疑是政法系具體操盤了對我兒廖夢君的謀殺。在整個迫害事件的過程中,接受非法命令者已非常之廣,在任何時期,從任何一個環節打開缺口,特別是從政法委、公安局查起,就一定可以順籐摸瓜,揪出謀殺我兒子的幕後主使。
廖祖笙聲明七:我曾有的電子郵箱已全部被禁用,我的推特被禁用,我的谷歌博客被刪除,我的電話顯見遭到定向屏蔽,我家已遭受過槍擊……危險在向我不斷逼近,被滅口甚至被滅門的可能性已經存在,我一家三口在種種迫害中,時常無法免於恐懼。我已多次書面並口頭向泰寧政法委、泰寧公安局強烈要求辦理出國護照,若處境會進一步惡化,我也必會繼續強烈要求暫避他國。
廖祖笙聲明八:請注意,這一條款的聲明,我將相關時限做了修改——倘若廖祖笙連續半個月未寫文章,任何人在保證廖祖笙作品原貌的基礎上,俱可將其文字交由任何出版社結集出版,發行於任何國家與地區,均無需向作者本人或其家人支付版稅。我一直是個勤奮的作家,我有自己的寫作風格,別人難於長期假冒。請讀者注意分辨我的行文特徵,同時也請注意分辨我一貫的主張。
寫於2017年3月10日
(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干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劉雲山擔任中宣部部長期間、賙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流氓集團「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絕人之後者逍遙法外第3890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生存權同時也被新納粹們以下流手段一再剝奪!被「執法」機關明確告知只有在十年之內不寫政論性文字,才能享有出境自由,被連續非法斷網2191天,被公然帶有凌辱性質地置於監控探頭之下!廖祖笙被迫顛沛流離期間,風燭殘年的母親和岳母蹊蹺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控制學校,能禁止廖祖笙使用谷歌和推特賬號,能任意操弄無脊樑的百度……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蛇鼠一窩、寡廉鮮恥的反動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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