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議員提法案 修改早婚年齡

【新唐人2017年02月14日訊】從2000年到2010年之間,全美有25萬兒童登記結婚,其中最小的只有12歲。根據馬里蘭州的法律,最早15歲可以結婚。低齡婚姻中,多是年輕少女嫁給年長男性,她們更可能成為家庭暴力的對象,甚至有許多強姦案的犯罪人通過和受害者結婚,逃避法律制裁。有議員提出,要修改這一規定,將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

在馬里蘭州,在父母雙方同意、女方懷孕或已產子的情況下,15歲就可以登記結婚,只要滿足以上任一條件,16、17歲的青少年也可以結婚。

馬州州議員Vanessa Atterbeary重新提出去年被否決的法案,要求必須年滿18歲才可以登記結婚,本月23日將舉行聽證。

據統計,從2000年到2014年之間,馬里蘭州有3100名青少年結婚,其中69人是因為強姦案的受害者,有的甚至不到15歲。

維吉尼亞州在去年剛剛修改了類似法律,把法定婚齡從13歲提高到18歲,但在法庭同意的情況下,16歲也可以結婚。

新唐人記者yueke馬里蘭州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