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未來中國言論自由制度環境的建立,我們只要認真而謙遜地去借鑒西方已十分成熟的制度機制便能得十之八九的成功,其中美國是一個最理想的鏡鑒所在。在美國已建立起了人類保衛思想及言論自由相較而言是最不壞的制度。它允許各種看似荒謬的思想橫行,允許各種奇談怪論存在,允許各種不同的聲音激烈交鋒、衝撞、激盪,它能容忍各種反對的聲音。
美國是不允許權力控制輿論,更不允許由權力來釐定、主導及掌控社會思想。而少數人控制、左右社會思想連可能性都沒有,無論對什麼事,任何人都可以各種形式表達自己的見解,但絕不可阻撓他人的表達。
在美國,任何機構、團體或個人均有開辦各類媒體的自由,而唯獨政府卻不可以。它的言論自由保障的是普通公民,而對公眾人物的保護則是有限的,你可以不舍晝夜地罵總統,你卻不可以將以同樣程度的罵加在任何普通人身上。這是未來中國需要認真借鑒的,這種借鑒是需要膽識和氣魄,甚至需要民主憲政體制初幾代公眾人物的個人犧牲精神的,否則,中國很難挺得起脊樑骨的。但毫無疑問,言論自由當然也當有著它的應有界限。
1942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普林斯基訴新罕布希州案的判決中,歷史性地為言論自由底定了邊限。該判決認為,言論自由不是一項不分場合、地點可以任意使用的絕對權利,言論自由當然不含「使用那些會造成傷害和引起騷亂的污穢、下流、咒罵和誹謗性的語言」。
我想於正常人群這是不難理解的。但中國言論自由社會環境的形成將不會是件容易的事。有些怪戾的脾氣、習慣已深入至幾乎所有個體生命的深處,而不能自拔、不能自知,這是我們未來建立思想、言論自由路上不可低估的大障礙。一些人動輒即將自己或自己一派的認識標準化、真理化,卻不懂得一絲批判的精神及其與言論思想自由碰撞的意義。你若試著指出他觀點的明顯病態,你必然招致毫無理智的指責乃至人身攻擊,攻擊總是先從否定對手的大腦開始進而旁連全身。這還是發生在暴政反抗者群體裡的現象。而那「一律」、唯己正確、仇視不同聲音的惡習卻與他們所反抗的對像毫無二致。
作為反「圍剿」、與邪惡封鎖抗戰的一部分,我也常在未暴露封號前秘密加入些樹幟捍衛人權的微信群,普遍而規律性的醜陋常使人扼腕的不解及黯然傷神!一個同質認識或同質認識水準匯聚的圈子裡形成了露骨的相互標榜而排斥異見的聲音。我自己好直言的個性在這方面碰了不少壁,吃了不少苦頭。
每次被中共發現封號前,我總參加到幾個共產黨的反對者聚合的群裡,但常被踢出來(我用的非我名),他們用的方法被我譏誚為「用民主的方法實現專制」。他們總給別人定規矩──以自己或自己一派的標準。總有人對異見耳聰目明而反應敏捷,你有不同的聲音,立即就會有人警告你,你問他何來的限制他人自由言說的權利,他們就會提出以圈裡多數比例贊成的議決方式,把你踢出去,我總是孤獨的失敗者。你只是主張不同聲音共存,但是他們決定了你的錯,他們以民主的方法消滅你,然後在一片一律的聲音裡「安全」過活,不特國內如此,國外那些共產黨的反對者群裡亦大都如此。最可怕的是,屬於他們自己一派的人,便是邏輯再荒謬再畸形,也不會有人出來批評。
耿和將我的《「六四」平反目標當休矣》文發至有數百人組成的微信圈裡,他們中有人就驚呼,這文章的作者不是中共的特務就是五毛黨(我用的是筆名),竟無一人出來發出不同的聲音。我想,任何不抱私見的正常人,你以最挑剔的眼光看讀此文,欲從那些文字及它們所傳達的思想中找出「中共特務」、「五毛黨」的身影來,實在不是一件能得完成的事,然而他們決定了你的「中共特務」、「五毛黨」的去處,就因為你的聲音與他們一群人二十七年不變的思想有礙。
在這樣的圈子裡(今日中國,圈子天下無處不在)另一個明顯能感覺到的默契是,凡被中共當局認定為「危險」的人物,一定是這種圈子遠避的,我偶見有人傳我的文字,立即就得了「傳他的文字是要犯政治罪的」的警告,又使人感到,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的東西:同一水準的膽量!我常想這就是中國未來沈重的所在和困難維度。
也許有朋友會說那只是個別現象,這個認識是錯誤的。知名人權捍衛者黃燕最近揭露一些「律師披著人權律師外衣與黑幫官府勾結坑矇詐騙」的文字,竟然沒有一家媒體肯刊登。她在國內所有微信群裡都得了被刪除、被踢出的命運,一些「人權律師」悍然屢次威脅她,讓她閉嘴。我終於打通了一次她的電話,她幾近大哭中向我控訴一些暗作官府鷹犬的「人權律師」對她的迫害,「那些假人權律師的卑鄙、無恥絕不在中共國保之下啊,高律師!」在電話裡她說道。
一個簡單的哲學常識在共產黨的反對陣營裡被拋棄──掩飾黑暗、庇護罪惡即是作了黑暗和罪惡的同謀,是在自我拆除屬於自己的安全籬笆。遠離了獨立的批判精神,是媒體對自身靈魂的執刃自戕!對罪惡的視而不見,是對自身作為人的責任的全然失守,正是由於這遠離及失守,才導致今天反抗陣營中使人痛心的昏暗局面,才致深諳這種局面的狡詐之徒坑矇詐騙直似閑庭信步。
今年8月底,一名南方的苦主利用了這裡深夜的漆黑來見我,帶來了揭露「打著人權律師旗號的騙子」的材料,因著正為制定憲法使力隻作瀏覽而未得餘暇成揭露文字,我為此向數位人權律師求證,但得了一律的「希望你顧全大局」的「忠告」,彷彿凡大局就必得顧全是絕對真理了,對共匪常讓奴隸們顧全大局當何從俯就!但在於我,黑暗總要揭露的──這是我的立場。不揭露罪惡枉生人相,何顏面對為這國命運改變而仍在專制死牢裡苦熬的勇士們!
由於大多數人的無原則沉默,今天,人權抗戰陣營成了個別騙子、小丑們的樂園。今年10月份後我才知道李蘇濱就是去沙雅「會見」我的「律師」(從去年陪他人來見我一次,卻隻字不提此事),連舉世矚目的「沙雅會見高智晟」都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幻局,這種肆無忌憚至怎樣令人髮指的程度!我持續地被震驚著!李早在十幾年以前就不是執業律師了,至少他是沒有條件完成這次會見的。為了一已私利,他對外冒充律師接受錢款,並煞有介事地赴沙雅「會見」。在我的親人眼裡望眼欲穿、視作是天大的事上,上百位基督徒弟兄姊妹們的愛心捐助,全世界矚目著的大事件,為了幾千美元,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為。面對境外捐款人、面對我的親人他冒充能去會見的律師,而面對「合辦」律師黎雄兵律師,他又成了傅希秋牧師及我一家人的「密友」,「代表」我們找律師、「代表」我們陪黎律師去沙雅會見,全世界都指望去會見我,包括黎律師在內,沒有任何人能想像到這是彼導演的一場使人眼花繚亂的大劇。
需在此特別強調的是,黎雄兵律師在此案中的正義動機及擔當的勇氣,在絕大多數律師退避的處境下,黎律師的擔當為中國律師挽住了些顏面,我與他有過幾次溝通,他對李的動機全然不曉,這是我能夠肯定下來的,在此,向這位飛雄同鄉致以我的欽佩和感激!
比黑暗更其可怖、更其使人絕望的是對黑暗的接納和習慣或竟視黑暗為大局,如果我們這些人不肯幡然醒悟,不能在無原則的昏昧陋習乃至罪錯中清醒堅立,保持理性的批判、不妥協的鬥爭,中國的明天就實實可慮了!
我們可以對某種言論、思想表示懷疑乃至反對,卻絕不可以動輒即試圖否定它、管制它乃至去消滅它。許多朋友生活在美國幾十年,照常理說應當能看到,自由的思想、言論已是如此深入地融合在他們的整個國家、社會生活及政治文化中。表達自由的概念所包含的內在創造性動力,加之技術上飛躍性的傳播進步發展,不僅更加提升了美利堅合眾國人民對自由思想及言論的表達環境,伴之而生長的則是美國公民與限制言論自由的任何企圖進行針鋒相對的、不妥協的鬥爭精神。幾十年的耳濡目染,便是鐵石心腸亦當為之動心,然而我們看到了反面的情形。這種情形真是一種可悲的不幸──首先是於他們自己,忠言逆耳隻對識得之價值者才能利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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