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09日訊】週四,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一汽集團前董事長徐建一因受賄罪被判11年6個月。
法院判決稱,2000年到2013年,徐建一利用擔任一汽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直接或間接收受他人財物,共計超過1,218萬元人民幣。
2015年3月15日,徐建一被調查。
落馬前,徐建一執掌一汽集團公司七年。一汽集團的前身是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跡的地方。
據報導,已被判六年的中共央視主持人芮成剛、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家族都涉嫌一汽腐敗案。
據明慧網報導,2004年到2007年,徐建一任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積極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當地非法抓捕和迫害法輪功學員十分嚴重。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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