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同胞340萬 加華裔女老闆獲刑

【新唐人2017年01月28日訊】加拿大多倫多華裔女老闆潘鈺儀1月26日被宣判,詐騙同胞罪名成立,被判處徒刑30個月,賠償受害人59萬加元。潘鈺儀對此不服,表示要上訴,並於當天獲得保釋,可以回家過年。

安省法官德爾(Nyron Dwyer)在法庭上表示,潘鈺儀詐騙吳先生62萬元(1加元=0.76美元=5.24人民幣),行為惡劣。這幾乎毀了吳先生的後半生,也打亂了潘的生活。

法官德爾表示,潘鈺儀被判有期徒刑30個月。潘近日還給吳3萬元,還欠59萬元。潘須在10年內還清59萬元,否則,潘還須連續服刑3年。此外同,潘須在60天內支付100元受害者罰款附加費。

法官德爾宣布刑期後對潘鈺儀說:「祝你好運。」59歲的潘鈺儀一言不發,衝著她的兩位女性朋友微笑,還衝著記者與辯護律師微笑。幾分鐘後,兩位警察走進法院,給潘戴手銬,然後把她帶走了。

2016年8月,法官德爾判決,潘鈺儀的5千元以上詐騙罪名成立。

華人受害者:法院公正

69歲的吳先生遭受的經濟損失超過68萬加元。2012年,吳把自己的房屋抵押給銀行,從銀行貸到62萬元交給潘鈺儀投資買一塊地。兩人協議,由潘尋找買家,以高價售出那塊地。然而,吳先生不僅沒有得到地,也沒拿回那筆貸款,每月還得償還銀行1,750元抵押貸款利息。他連續還了大約5年,累計超過6萬元。

吳先生告訴媒體,法官沒讓潘鈺儀還利息,這使他有點失望。整體上看,法院的結果是公正的。他稱自己很幸運,遇到了一位好檢控官溫寶(Michelle Rumble)。溫寶認為吳的證據確鑿,能打贏官司。潘鈺儀案還有許多其他受害者,吳先生希望他們能站出來。

一位中國移民自稱也是受害者,被潘鈺儀騙了幾十萬元。他告訴《大紀元》,法院的量刑太輕了,刑期才2年半。此案只是冰山一角,潘還涉及許多民事案,有些受害人還沒有獲得賠償。以前潘利用頤康把自己偽裝成慈善家,欺騙很多人跟她做生意。近日頤康基金會總裁站出來講了實話,他說,這是好事。

潘鈺儀暫時不用坐牢

潘鈺儀不願坐牢,委託律師幫她申請保釋。潘的另一位辯護律師梅薇(Christine Mainville)告訴《大紀元》,星期四下午,潘已獲得保釋。潘已向法院遞交了上訴申請,以洗清詐騙罪名。潘正在等待上訴結果。這意味著潘暫時不用坐牢。

王子酒店:潘不是雇員

潘鈺儀的辯護律師近日在法庭上表示,潘在多倫多威斯汀王子酒店(Westin Prince Hotel)工作,有一些收入。

潘鈺儀近日也告訴媒體,她的雇主是威斯汀王子酒店。 對此,有些華人表示懷疑,詐騙罪成立的人竟然還能找到工作,真是不可思議。

星期四,威斯汀王子酒店發言人Katie告訴《大紀元》,潘女士從來不是酒店的雇員,潘以前是酒店管理公司的雇員。酒店與這宗詐騙案沒有關係。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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