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19日訊】廣東省「民主村」烏坎的9名村民,早前被指參與示威遊行等活動,被當局判處兩年至十年半徒刑。部份被判刑的村民家屬對此提出上訴,卻受到當局各種方式的阻止打壓,甚至有村民家屬被特警以衝鋒槍指著頭部,強迫其簽字放棄上訴。
陸豐市烏坎村前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自去年6月被當局拘控後,村內爆發連串大規模示威活動,抗議當局對民選村長林祖戀的構陷、電視認罪、以及判刑。
9月份,當局調集大量武警和特警暴力鎮壓,數十名被認為示威積極份子的村民被逮捕。
12月26日,海豐縣法院在沒有經過起訴程序、沒有告知被告的法律辯護權利的情況下,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故意傳播虛假消息」等5項罪名,宣判烏坎村村民魏永漢、洪永忠、楊錦貞、吳芳、蔡加粦、莊松坤、李楚盧、陳素轉等共9人,2年至10年半不等刑期。
莊松坤的兒子、流亡美國的烏坎前維權領袖莊烈宏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多名被判囚的村民,其家人已經受到當局不同的恐嚇及威脅等,要求他們不要上訴。
莊烈宏說,吳芳的兒子表示要請律師為母親上訴後,立即遭到十幾個公安及特警上門,在他家中的客廳裡,他被特警三把衝鋒槍直指頭部和胸口,威逼下在一份文件上簽了字。
莊烈宏:「這些手段與之前對付分別被判四年的洪銳潮、兩年的楊色茂、三年一個月的林祖戀一致。當局為了壓制烏坎人,無所不用其極,毫無法治,踐踏人權。」
據悉,楊錦貞的兒子前往法院等索取判決書時,也遭到法院拒絕。他隨後到烏坎市場讓村民簽名證實其母親清白,隨即被公安抓走,遭到恐嚇,更被迫寫下不上訴的保證書。
另外,莊烈宏與國內外的一些朋友在微信發起了支持烏坎的簽名活動,但是聯署從1月8日開始進行了一天多以後,便遭到封殺。
目前,烏坎被判九人所有準備上訴的家人,都被當局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逼退。本來已經與律師簽署代理協議的魏永漢的弟弟,也於1月10日簽署了《關於終止委託辯護聲明書》,退出上訴。
現在只有莊烈宏一人還在為父親莊松坤進行上訴。
莊烈宏表示,烏坎人因無法追回近兩萬畝失地,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當局現在的意圖是通過逼迫打壓讓烏坎人徹底沉默,失去任何抗爭的意志和能力,「為了烏坎人,為了我的家鄉父老,我不會沉默,也不會放棄。目前我是唯一生活在自由國家的烏坎當事人,我會用我的自由持續發聲,讓世界知道烏坎在發生什麼。」
(記者陳遠輝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