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16日訊】週一,韓國獨立檢查組正式向法院申請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的逮捕令。檢方表示李在鎔疑似以1800萬美元的代價,賄絡崔順實並作偽證,消息一出,三星電子股價下跌2.1%。
16日,韓獨檢組向法院申請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逮捕令。指控李在鎔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和《關於在國會作證和鑑定的法律》。李在鎔在親信門涉案企業總裁中最先被獨檢組申請逮捕令。法院將於18日決定是否簽發逮捕令。
獨立檢察組發言人李圭喆:「獨立檢查組今天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以行賄罪,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同時在國會聽證會上做偽證,等正式向法院申請逮捕令。」
李在鎔涉嫌介入以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為條件,向崔順實提供430億韓元。
同時李在鎔還涉嫌去年12月,在國會舉行的「樸槿惠政府親信弄權干政案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聽證會上,作虛假陳述等。
當時他否認了三星有代價性地資助mir和k體育財團以及崔順實之女鄭尤拉。
獨檢組認為,三星和李在鎔在2015年擔任韓國馬術協會主席時,就開始有計畫地制定資助路線圖。
如果法院決定簽發逮捕令,獨檢組對SK、樂天及樸槿惠的調查,有望加快進行。
新唐人記者金燕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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