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1月15日訊】14號,中共最高法院在北京召開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會議要求加大對「法輪功」等的懲處力度。分析認為,作為執行中國法律的最高機構,最高法院公然推行政治迫害,說明其不懂法,同時,這種行為也是對「依法治國」的最大諷刺。
據中共央視新聞網報導,1月14號,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當天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說:「今年,全國法院要按照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的要求,嚴厲懲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最高法院要求,要深化反×教鬥爭,加大對「法輪功」等的懲處力度,防止×教成為影響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認為,最高法院這種說法,正說明它不懂法。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首先,作為最高法院,它是應該是執行中國法律的一個最主要的最高機構,而它們提出來的和法輪功作鬥爭,就充分說明這不是在執法,或是在貫徹法律條文,它怎麼能夠把推行一種政治迫害的政治運動,來當作指導思想呢,這是完全錯誤的。」
橫河表示,到今天為止,迫害法輪功,在中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橫河:「那麼,憲法應該是最高的,而中國的法律,到現在為止,沒有一條是規定,不能夠修煉法輪功的。所以法輪功在中國應該從法律角度上來說,還是合法的。」
在其他出臺的有關邪教組織的決定和通知中,也沒有涉及法輪功。1999年10月30號,全國人大《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全文沒提「法輪功」三個字。
另外,針對最高法院要求中提到的「影響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的這一說法,旅美時事評論員唐靖遠持有不同看法。
旅美時事評論員唐靖遠:「不管習近平也好,王岐山也好,包括中共的很多喉舌媒體,最近這一段時間,都在反覆不停的強調,野心家和陰謀家的這個問題,也就是說,他們都非常清楚,真正對他們執政構成顛覆性挑戰的,其實是來自於中共黨內的高層,其實只有江派。」
唐靖遠分析說,在這樣的一個大背景下,最高法出臺的這一要求,完全搞錯了方向。
近年來,習近平多次談到要依法治國。2016年12月9號下午,就中國歷史上的法治和德治,進行第37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再次強調依法治國的重要性。
橫河:「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甚至以條文的形式,來破壞依法治國,這就是對依法治最大的諷刺。所以說,只要是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或者中國的司法系統,還在貫徹江澤民開始和中共一起進行的一場政治迫害任務的話,那麼在中國就不可能貫徹依法治國。」
另一方面,中新網在報導最高法院的要求時,與央視新聞網的報導有所不同,中新網在報導中沒有涉及法輪功。
唐靖遠分析,最高法的這個要求,完全違背了習近平的依法治國,從中也可以看到,中共高層的分裂,越來越公開化。
採訪編輯/常春 後製/李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