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眾實名購炮仗 過量購買公安系統會警告

【新唐人2017年01月02日訊】隨著傳統新年臨近,大陸各地慶祝新年的煙花炮竹將陸續上市。但新疆烏魯木齊当局近日規定,當地零售點將設有電腦系統,在市民購買煙花炮仗的數量將上傳到公安廳的系統中,一旦發現有過量購買的情況,系統會即時發出警告。

陸媒1月1日報導,新疆烏魯木齊規定,本市區煙花炮仗的零售點擬定為50個。其中,天山區5個、沙依巴克區10個、水磨溝區11個、高新區(新市區)13個、經開區(頭屯河區)5個、米東區6個。

50個點籌備完成後,市民可於1月18日至2月11日期間,攜帶個人身份證,到指定零售點購買煙花炮仗。不過,市民所購買的煙花炮仗數量,將通過零售點的電腦,上傳到公安廳的內聯網中,預防有人過量購買。

同時,在新疆使用的煙花炮仗,必需在包裝上張貼電子標籤,並印有「新疆專用」的字眼,而沒有標籤及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煙花炮仗,不能在當地銷售與燃放。

早在2012年中國新年,就有報導稱,新疆烏魯木齊當局實行「對個人或單位一次購買量達3箱以上煙花爆竹的,將登記購買者身份證號碼信息」的措施。

2014年新年,烏魯木齊當局再次加強了對購買煙花爆竹的管制。當時,烏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通告稱,中國新年期間,烏市煙花爆竹銷售推出新規定,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實行實名制購買,零售網點要對購買者身份信息、購買品種及數量逐一登記,不論購買多少,都必須登記真實姓名。

2015年新年,烏魯木齊當局再次立新規,如有市民購買煙花爆竹,必須出示身份證,店主要將顧客的姓名、身份號碼及購買數量詳細記錄。

外界推測,當局此舉是為防止爆竹、煙火的火藥被用作「恐怖活動」。

自2009年新疆「7.5事件」以來,涉及新疆的衝突事件頻頻見諸報端,僅2013年,就有數十起大型流血衝突。而每一次的流血事件,都被中共定性為「恐怖襲擊」。

(記者湯園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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